導語:萬科管理層要在保障自己利益的同時,均衡着大股東和中小股東之間的利益博弈。
近日,關於萬科(SZ:000002)的討論突然多了起來。倒不是因為業績突出,而是因為其配股引起爭議。
6月3日,萬科披露了新一輪配股方案,公司準備以25港元/股的價格配售新股,籌資78.9億港幣。
以該日收盤價計算,配售價格折價率為4.76%。配售相當於批發,要説折價也正常。問題是,配股的時機。
受疫情影響,年初至今萬科股價跌幅超過20%,動態市盈率不到7倍。但目前可能已經是萬科最至暗的時刻了。一方面,疫情的影響已經淡去;另一方面,公司的業績依然有保障。
所以,選擇在這個節點配股,稀釋小股東權益。説一句,萬科管理層不厚道,也不過分!
01 不差錢的萬科,為什麼老愛配股?
所有上市公司中,最愛增發的除了互聯網公司,大概要屬房地產公司。經營槓桿過高,常年資金鍊緊張,增發成為房企緩解壓力的一種方式。
看到這裏你或許會有疑問,為什麼不差錢的萬科也愛配股?去年3月份,萬科已經完成一次配股,發行2.63億股;今年6月份,萬科又要配股了,發行股數依然不低。
對配股原因,萬科管理層曾在股東大會上做過解釋,為了增加H股的流動性。
萬科H股佔比“非常低”, 只有11.9%,市值不過300億港元。交易籌碼不夠,導致流動性過低。
“國外大的基金想投資萬科H股,苦於流動性很差,買不到足夠多的股票,因此他們多次建議增加港股的流通性。”
增加H股數量的方案,早在2018年就獲得股東大會通過。所以,萬科此次配股,無需再提交股東大會審批。
二級市場流動性增加,對中小股東來説是件好事。實際上,配股不僅能增加公司二級市場流動性,還能降低公司負債率。
“配股融到的錢用於償還本公司境外債務性融資,且本次配售的所得款項淨額將不會用於境內住宅開發”。萬科在公告中表示。
既能增加股票流動性,又能降低公司負債率,對萬科百利而無一害。但為什麼會引起中小股東的爭議呢?
02配股時機的爭議
對中小股東來説,投資的公司愛配股,可不是一件好事。
股本擴張,意味着對原有權益的稀釋。若一家公司淨利潤增長速度,跟不上權益被稀釋的速度,可能導致股價不漲反跌。所以,如果一家公司非常喜歡增發,你就要小心了。
但萬科配售新股的目的很明確,相信中小股東也能理解。對於萬科的爭議,必然不是配售新股過於頻繁。爭議,在於配股時機。
配股時機大有講究。在2014年、2015年大牛市中,上市公司利用股權融資風靡一時。在大牛市公司股價處於高位,公司以一定折扣的價格股權融資,就算稀釋現有股東的權益,但也划算。
相比之下,很少有公司在股價低位配股融資。原因很簡單,既不符合大股東利益,更不符合小股東利益。但萬科,恰好這麼做了。
受疫情影響,年初至今萬科股價跌幅已經超過20%。股價大幅下跌的時候,萬科選擇了配股。這也正是引發中小股東爭議的地方。
你可能會説,管理層又不是股神,怎麼知道未來股價會不會繼續下跌?話雖如此,但真實情況或許沒有這麼簡單。
當下的萬科幾乎是一張“明牌”。一方面,疫情的影響已經淡去。2020年5月,萬科銷售額同比增長3.8%。考慮到全國房市正在復甦,接下來幾個月萬科的表現應該不會太差。
另一方面,萬科未來兩年業績增長的確定性,其實很高。房地產公司業績具有滯後性的特點,即“銷售在前,結算在後”,營收和利潤通常會滯後銷售收入1.5年至2年。過去兩年,萬科的銷售額分別增長14.5%和3.9%。
更重要的是,在大跌之後,萬科的股價已經接近“地板價”。以今日股價計算,萬科H股市盈率不過6.78倍。
對大部分房企來説,由於槓桿過高等因素,導致市盈率並不具備參考性。但對於萬科來説,2019年末公司的淨負債率為33.9%,而行業百強房企平均淨負債率為92.5%,顯然不存在槓桿過高的風險,加上未來業績增長確定性高,所以市盈率具備參考價值。
安全邊際足夠高的房地產龍頭,不到7倍市盈率,你覺得下跌的空間還有多大?
03萬科做得不厚道
大部分企業都有實際控制人,但是一部分企業由於歷史原因,導致股權過於分散,就算是大股東也沒有控制權。
萬科就是代表之一。當年著名的“萬寶之爭”,就是由於萬科股權分散,給了寶能趁虛而入的機會,最後就連萬科創始人王石都被踢出局。
截至目前,萬科依然沒有實際控制人。目前,萬科第一大股東深圳地鐵持股比例也不過28.69%。
對於一家股權過於分散的公司來説,職業經理人往往具有更大的聲音。但實際上,典型的博弈模型其實是三頭博弈:大股東、中小股東和職業經理人。
説白了,一個打工仔要在保障自己利益的同時,均衡着大股東和中小股東之間的利益博弈。
“經理層的角色,就是要公平地對待全體股東,尤其是彌補中小股東的天然弱勢。”在談及管理理念時,王石曾這樣表示。
但顯然,萬科現在的管理層,似乎還不能做到這一點。
配售新股,增加股票流動性,降低公司負債,符合萬科當下管理層的利益,但並不符合中小股東的利益,甚至連大股東的利益也不能得到保障。(作者:鄭阿牛 來源:讀懂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