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控人涉違法放貸被刑拘,安信信託危機加劇是否還能重組自救?
近日,資本邦獲悉,*ST安信(原安信信託,600816.SH)公告稱,公司收到實控人高天國家屬的通知,高天國因涉嫌違法發放貸款罪,被上海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相關事項尚待公安機關進一步調查。高天國未在公司擔任職務。目前,公司正在有關部門的指導下,積極推進風險化解重大事項,與重組方協商重組方案。
2020年6月5日,中國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根據上海金融法院出具的《協助執行通知書》對上海國之傑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持有的*ST安信1,813,081,943股無限售流通股及204,847,399股限售流通股予以輪候凍結。截至目前,國之傑直接負債逾期金額合計約24.2億元,其中2.98億元已達成和解;剩餘21.2億元國之傑正與相關方積極協商解決糾紛事項。除上述債務逾期發生訴訟外,國之傑對外擔保涉訴金額約39.34億元,其中19.59億元為安信信託相關業務提供擔保。
今年5月25日,*ST安信發佈公告稱中國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根據上海金融法院出具的《協助執行通知書》,對國之傑持有的安信信託18.13億股無限售流通股及2.05億股限售流通股予以輪候凍結,凍結期限為2年。
5月15日,*ST安信收到來自富滇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一份起訴書,可能涉及安信信託的給付義務,涉案金額6.95億元。該訴訟已立案,目前處於審理階段。2016年6月20日,原告與被告簽訂《定向資產管理計劃收益權轉讓協議》,約定原告將其享有的資產管理計劃收益權轉讓給被告,但被告未向原告及時支付轉讓款。
*ST安信坦言,上述新增的訴訟案件尚在審理中,目前暫無法判斷相關訴訟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的影響,公司將根據相關訴訟的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本次訴訟事項產生的訴訟費用、律師費用、違約金等將可能減少公司當期經營利潤。公司如履行相關款項支付義務後將受讓案涉資管計劃受益權,並取得相關資管計劃權益,後續將對資產預期損失予以審慎評估,合理計提相應損失準備,存在對公司經營業績產生負面影響的風險。
安信信託是目前A股僅有的兩家以信託公司為主體的上市公司之一,前身為鞍山市信託投資公司,成立於1987年2月,2014年4月8日更名為安信信託。安信信託近年接連爆出業績變臉、逾百億項目違約等風險事件,出事產品中有多隻房地產項目。公開資料顯示,2018年下半年以來,房地產信託業務逐步收緊,一些項目出現不同程度違約,其中大部分都是小地產公司。而安信的房地產信託項目正以小地產公司為主,在調控的強壓下,安信首當其衝。其中,2019年11月,安信信託旗下“安贏42號董家渡項目”被爆逾期,該項目總融資規模為172億元。
資本邦瞭解到,該公司2019年度公司實現營業總收入47,814.02萬元,同比降幅為79.07%;實現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為-399,282.78萬元,同比降幅為117.85%。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總資產2,079,366.78萬元,較年初減少1,074,253.41萬元;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權益763,090.80萬元,較年初減少438,104.11萬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每股淨資產1.3953元,資產負債率59.90%。
4月30日,安信信託稱,因2018年度、2019年度連續兩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負值。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13.2.1條第(一)款的規定,公司股票將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第13.2.4條等相關規定,公司股票將於5月6日起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後股票價格的日漲跌幅限制為5%。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後公司股票將在風險警示板交易。
此前5月初,*ST安信收到上交所監管工作函。上交所注意到審計機構給安信信託的保留意見的審計意見及相關訴訟。
具體看來,*ST安信審計擊鼓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對公司2019年財務報表出具了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公司存在以簽署《信託受益權轉讓協議》等形式提供保底承諾等事項的情況,會計師無法就公司是否存在被判令承擔相應保底承諾義務或其他相關責任的可能性,以及預計可能發生的損失金額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且截至審計報告日,公司管理層無法提供已簽署或出具過的保底承諾或對外擔保的完整清單。
上交所要求*ST安信全面梳理:(1)已簽署或出具過任何形式保底承諾的信託產品數量和金額;(2)上述保底承諾是否構成對外擔保,請律師核實並發表意見。公司2019年財務報表審計意見顯示,除“形成保留意見的基礎”部分所述事項產生的影響外,公司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編制,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請年審會計師結合無法就公司因提供保底承諾及對外擔保導致的影響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的情況,説明“形成保留意見的基礎”相關事項對財務報表的影響是否重大且具有廣泛性,以及判斷依據。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為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見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主要是因為2019年度發生的多起訴訟顯示公司存在以簽署《信託受益權轉讓協議》等形式提供保底承諾等事項的情況且涉及金額重大,上述訴訟涉及的協議或合同文件未查詢到相關用印記錄及審批流程,説明公司未能有效執行合同用印審批相關內部控制。請公司嚴肅自查:(1)發生上述內控缺陷的主要原因和相關責任人,已採取或擬採取的追責和處理措施;(2)公司內部控制制度設計和運行情況,制定詳細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確整改期限。
此外,2019年2月,公司與上海聚中建築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聚中建築)共同向中民外灘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出具了《關於支付中民外灘應付款的承諾》。上交所要求*ST安信審慎核實:(1)公司出具上述承諾是否構成對外擔保,請律師核實並發表意見;(2)結合聚中建築的資信情況、財務情況,説明其是否具備償債能力,公司是否存在承擔償債責任的風險以及相關責任是否可能對公司生產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3)聚中建築與公司控股股東及實控人是否存在關聯關係,是否涉及向控股股東及實控人輸送利益;(4)公司是否就出具上述承諾依法履行審議程序和披露程序。
值得一提的是,*ST安信試圖自救。5月30日,安信稱停牌期間,在有關部門的指導下,公司已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的要求,積極推進本次風險化解重大事項的各項工作,並與有關方就風險化解方案積極開展溝通和磋商等工作。目前,安信信託與上海電氣(集團)總公司等企業及相關方正在協商重組方案,重組方有意在市場化、法制化的原則下對該公司實施重組,目前尚處於對安信信託的資產和風險進行盡職調查和評估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