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是實體經濟的“基本盤”。進入新發展階段,上市公司要在高質量發展中勇於擔當,關鍵是要不斷提高自身質量。2020年10月9日,國務院發佈《關於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意見》(簡稱《意見》),對提高上市公司質量作出全面部署。時隔半年,各地落實情況如何?上市公司出現哪些變化?
以制度建設促質量提升
定位國際金融中心的上海,在去年11月推出《關於推動提高上海上市公司質量的若干措施》,上海證監局聯合上海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共同制定、分解了48項具體工作並明確責任部門,推動形成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路徑。
上海市的最新一個舉措是,上海證監局與上海金融法院簽署了《關於完善資本市場法治建設的合作意見》。上海證監局相關人士告訴記者:“我們還鼓勵轄區上市公司試點設立內控合規機構。”探索試點上市公司設立內控合規機構,目的是強化上市公司內控理念,將風險管理和合規管理要求嵌入業務流程,為有效防範上市公司違法違規行為夯實基礎。
上海上市公司科技創新屬性明顯。截至今年4月24日,科創板上市公司40家,佔轄區上市公司的11.30%,市值10014.95億元,全國佔比27.19%,首發募集資金1139.40億元,全國佔比33.07%,均列全國第一。
上海證監局局長程合紅在接受經濟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上海將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工作融入整體發展戰略。上海證監局加強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資金佔用、違規擔保等方面的監管,要求轄區上市公司對資金佔用和違規擔保進行自查,着力解決現有資金佔用問題,逐家限期清償化解。截至3月底,上海轄區第一大股東質押比例80%以上的公司數量減至15家,較2018年高峯時期下降56%,風險總體處於降低趨勢。
北京市政府印發了《關於進一步推動提高北京上市公司質量的若干措施》。截至2020年底,北京境內外上市公司達681家,其中,境內上市公司總股本27580.10億股,佔全國的37.51%,總市值173688.63億元,佔全國的21.19%,高科技產業集聚是一大特點。上述文件提出,完善上市公司知識產權保護,依法落實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優化科技成果分享機制,引導上市公司合理利用資本市場各類產品業務工具,理性融資等。
上海、北京的探索實踐是全國範圍內提升上市公司質量行動的縮影。
《關於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意見》印發後,證監會上下積極行動,凝聚系統內外合力,紮實落實相關要求:2020年12月11日,證監會啓動上市公司治理專項行動,力爭通過2年努力,圍繞“強內生、構生態、建制度”三方面內容,通過公司自查、現場檢查、督促整改3個階段,使上市公司治理整體水平得到明顯提高;2021年3月19日,證監會發布修訂後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解決監管實踐中的突出問題,提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質量。“共建共治共享”的協作機制和良好市場生態正在形成。
完善信息披露作為重要抓手
提高上市公司質量,治理水平是首要問題。去年底,證監會啓動了上市公司治理專項行動,指導並派出機構現場檢查,以整改促提升,讓規範公司治理的理念從監管推動轉變為上市公司行動自覺。
遏制部分上市公司濫用自願披露信息“蹭熱點”的行為;增強信息披露監管的針對性……細心的投資者發現,2020年年報披露出現一些新特點。
這些都是提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質量帶來的新變化。今年3月19日,證監會發布修訂後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解決監管實踐中的突出問題。一方面,管理辦法新增“簡明清晰、通俗易懂”的原則要求,便於投資者對披露的信息尤其是專業性信息進行理解和判斷,提升信息披露的有效性。
另一方面,完善自願披露制度,強調不得利用自願披露的信息,不當影響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遏制部分上市公司濫用自願披露信息“蹭熱點”的行為。強化上市公司相關主體責任,壓實中介機構責任。
與此同時,證監會持續深化簡政放權,大力推進市場化改革,有序推進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引導市場主體通過充分博弈優化資源配置。目前,上市公司併購重組監管領域審核效率大幅提高。
2020年,全市場併購重組項目中,經證監會審核的僅佔2.79%,平均審核用時約40天,遠低於法定的90天標準;科創板、創業板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已實行註冊制,證監會註冊時間不超過5個工作日。簡政放權極大地激發了市場主體活力,我國上市公司併購交易規模已穩居世界前列。
在退市制度建設方面,2020年11月2日,中央深改委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機制實施方案》。12月31日,滬深證券交易所正式發佈《股票上市規則》等退市規則,退市制度改革取得實質性進展,劣質上市公司正在加速退出市場。
上市公司存量風險持續下降
為進一步凝聚各方合力,2020年11月26日,證監會牽頭組織召開上市公司規範運作專題工作小組工作會議,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11家規範運作小組成員單位,中央網信辦等7家特邀單位參會。會議明確了《意見》落實的時間表和路線圖,圍繞加大上市公司違法違規行為的打擊力度、協調平衡資本市場融資端和投資端、吸引更多中長期資金入市等方面議題,形成了100餘項貫徹落實工作舉措。
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以來,隨着經濟下行壓力加大,融資環境變化,上市公司資金佔用和違規擔保死灰復燃,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妥善處置。對此,證監會深入貫徹落實《意見》精神,明確了“發現一批、整改一批、查處一批”的工作思路,一方面開展專項排查,全面摸清那些已經發生但尚未顯現的佔用擔保,同時積極爭取各方力量,推動上市公司及大股東在2020年年報披露前歸還佔用資金、解除違規擔保。
另一方面,對逾期未完成整改以及新發生的佔用擔保,依法嚴厲查處,目前,證監會已對未限期完成整改的公司全面開展或恢復了調查和審理工作。
下一步,證監會將繼續嚴密監控大股東侵佔上市公司利益行為,強化持續監管,堅持常態化推進。同時,督促上市公司規範公司治理和內部控制,加強治理狀況信息披露,促進提升決策管理的科學性,嚴厲打擊上市公司資金佔用和違規擔保等違法違規行為。(經濟日報記者 祝惠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