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股市黑嘴”廖英強涉非法經營罪一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正式開庭,一審結果並未當場宣判。
早前,據上海二中院2020年1月消息,上海二中院受理了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訴的某財經節目原嘉賓主持人廖英強等14人非法經營案,參與廖英強非法經營活動的其他13名被告人同時也另案被訴。
2018年證監會公佈行政處罰決定書,證監會對“股市黑嘴”廖英強開出了一張高達1.29億元的罰單,廖英強竟然叫囂“繳得起罰款,就當做廣告了”,挑戰市場各方底線。
被開上億罰單竟叫囂是“打廣告”
2018年4月3日,中國證監會公佈了對廖英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廖英強利用其知名證券節目主持人的影響力,通過先行建倉、公開薦股、反向賣出系列行為操縱市場,非法獲取鉅額私利,嚴重損害資本市場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來源:中國證監會官網
最終,依據證券法有關規定,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廖英強沒收違法所得43104773.84元,並處86209547.68元罰款。
2018年5月7日,廖英強回應稱:“因為這件事,我應該是打了將近一點多億的一個廣告,現在廖英強的名字應該算是家喻户曉……”
對此,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高莉在2018年5月11日的發佈會上表示,社會輿論對廖英強的回應反應強烈,數十家主流媒體和多名專家學者對其進行了嚴厲譴責,有的指責其對侵害投資者未心懷愧疚,毫無悔改之意,有的直斥其在法律面前不知敬畏,反而藉機炒作,是對市場各方底線的挑釁,有的呼籲對作奸犯科者應依法予以更嚴厲的處罰,以利懲前毖後。廣大投資者無不痛斥其視侵害投資者權益為兒戲的做法。這是市場進步的表現,是全社會法治意識增強的體現。敬畏法律、恪守法律、依法合規是各類市場主體參與證券市場的基本底線。任何侵害投資者合法權益、破壞市場運行秩序、肆意挑戰法律尊嚴的行為,最終都必將得到應有懲罰,付出沉重代價。
證監會2018年7月2日消息,第二批資本市場“老賴”名單公佈,共46人,均為不繳納證監會行政處罰罰沒款的當事人。其中,一度叫囂“繳得起罰款,就當做廣告了”的“股市黑嘴”廖英強赫然在列。
“名嘴”實為“黑嘴” “搶帽子”操縱市場
2020年11月6日,證監會聯合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了十二宗證券違法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就包括廖英強操縱證券市場案。
相關部門指出,本案是證監會處罰的非特殊身份主體從事“搶帽子”操縱市場第一案。“搶帽子” 操縱行為的實質是當事人具有市場影響力,且其利用自己的影響力推薦、評價、預測股票,後進行反向交易獲利。雖然當事人不是證券公司、證券諮詢機構等專業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但證監會綜合考量當事人節目收視率、出版書籍銷售量、博客點擊率、講座聽眾人數及收入等因素,認定當事人在證券投資者等特定人羣中具有較大的知名度和影響力,能夠對眾多投資者的投資決策產生影響。根據2005年證券法第七十七條的規定,操縱市場的主體為一般主體,故其行為構成“搶帽子”操縱市場。
值得關注的是,3月1日落地實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借鑑了新證券法規定,針對市場中出現的新的操縱情形,進一步明確對“搶帽子操縱”等新型操縱市場行為追究刑事責任。
2019年公佈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操縱證券、期貨市場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也具體明確了“搶帽子交易操縱”等六種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的其他方法。同時,司法解釋對操縱市場犯罪的入罪和加重處罰的情節標準作了調整,降低了原立案追訴標準規定的持股比例、連續交易期間等相對比例指標,新增了成交金額、佔用保證金數額、違法所得數額等絕對金額指標,進一步加大對操縱市場行為的懲戒力度。
證監會指出,“股市黑嘴”“非法薦股”“場外配資”等違法活動是資本市場的“毒瘤”,嚴重擾亂證券市場秩序,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證監會對此始終保持“零容忍”態度,堅決持續予以打擊。
證監會近期通報2020年案件辦理情況時表示,案件主要特徵之一是:操縱手法快速演變,有組織實施操縱市場現象突出。全年新增操縱市場立案案件51起,同比增長11%。其中,有的利用網站、直播間非法薦股充當股市黑嘴,誘騙投資者高位接盤非法獲利2億元。從涉案金額看,全年共22起操縱市場案件交易金額超過10億元,平均獲利約2億元,嚴重損害投資者利益。
廖英強案始末
2012年2月至2016年4月,廖英強在某證券類品牌節目擔任嘉賓主持人,始終保持較高人氣,收視率表現穩定。
同時,廖英強還從2014年9月開始擔任另一節目的嘉賓主持。
此外,廖英強作為大股東的上海股軒文化創意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股軒文化)通過“愛股軒”網站的APP,以解盤視頻“金錢風暴”、“股動錢潮”等節目以及互聯網平台進行推廣和宣傳。
2015年,股軒文化在上海舉辦多場培訓講座,講座視頻放在“愛股軒”網站上,以提高股軒文化知名度。隨着股軒文化的推廣活動,廖英強也積累了一定粉絲,其博客點擊率很高。
證監會指出,廖英強通過在電視台主持高收視率的證券類品牌節目積累名氣和受眾,再輔以互聯網各類平台宣傳和推廣,開辦培訓講座等形式,具有了相當的知名度和影響力。
2015年3月至11月,廖英強利用其知名證券節目主持人的影響力,發佈了含有薦股內容的博客60篇,平均點擊次數為110399次,在其微博、博客“午間解盤”欄目視頻中公開評價、推薦“佳士科技”等39只股票共46次。
最終,依據證券法有關規定,證監會決定對廖英強沒收違法所得逾4310萬元,並處逾8620萬元罰款。
2019年7月15日晚間,上海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總隊官方微博發佈消息稱,近日,上海市公安局經偵總隊根據相關線索,偵破一起非法經營證券、期貨投資諮詢業務案件,廖某強等8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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