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至下半年,各地證監局紛紛將“雙隨機”抽查提上工作議程。據證券時報記者不完全統計,7月至今已有13批現場檢查隨機抽查名單公佈,共涉及11地證監局。具體而言,這一頻率相比今年上半年有大幅增加,抽查對象涉及持牌金融機構、上市公司、債券發行人、律所和審計機構等,側重點各有不同。
從檢查頻率來看,證券期貨分支機構仍是監管現場檢查的重點對象,但相比於上半年,各地證監局近期明顯增加了對相關法律及審計項目的抽取檢查,而對債券發行人的檢查則較上半年有所減少。同時,中證協、深交所也在持續加強對新股發行方面的抽查、檢查工作。
11地證監局抽籤檢查
據證券時報記者不完全統計,儘管7月至今僅一個半月時間,但已有11地證監局先後發佈了13批現場檢查隨機抽取結果,涉及證券期貨分支機構、基金管理人/託管人/銷售機構、律所、審計機構、債券發行人等各類市場參與對象。
而在今年上半年,各地證監局發佈的抽取結果也不過只有14批,共涉及10地證監局,這也顯示下半年監管現場檢查力度明顯加強。事實上,從公告發布時間來看,5月中旬之後,各地證監局開始密集進行“雙隨機”抽查,對轄區各類金融活動進行檢查監管。
從抽查類型來看,管理難度大、風險事件易發的證券期貨分支機構仍是證監局的抽查重點。例如8月10日,吉林證監局共抽取了10家證券分支機構和4家期貨分支機構為檢查對象;8月5日,浙江證監局從投行內控廉潔、債券及資產證券化業務、反洗錢和投資者適當性、投資諮詢機構合規經營等四方面,共抽取11家機構作為檢查對象,涉及券商、券商資管、券商分公司及投資諮詢公司。
相比之下,僅有河南證監局和上海證監局在7月16日各自公佈了針對上市公司、債券發行人的現場檢查“雙隨機”抽取結果,共涉及7家上市公司和5家債券發行人。而在今年上半年,內蒙古、廣東、湖北等5地證監局都曾對債券發行人現場檢查進行過隨機抽取。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證監繫統對法律、審計等第三方機構的監察力度有所加強。7月以來,包括深圳、青島、寧夏等在內的6地證監局都曾公佈過隨機抽查證券法律、審計項目的抽選結果。
就在8月11日,深圳證監局啓動律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法律業務的現場檢查,通過“問題導向”和“隨機抽取”的方式確定了兩家檢查對象。深圳證監局還透露,為做好慶祝建黨100週年活動期間證券期貨業網絡基礎設施、重要信息系統的安全保障工作,其組織開展了轄區證券期貨業網絡安全自查及13家機構現場檢查,累計發現各類問題共計60餘項。
早在2015年11月,證監會就響應國務院辦公廳推廣的“雙隨機、一公開”模式,制定了17項隨機抽查事項清單,並建立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的“雙隨機”抽查機制。僅2016年至2019年,證監會就以問題導向、風險導向,結合隨機抽查原則,對1200餘傢俬募基金管理人進行了現場檢查,其中被採取行政監管措施和被處罰的管理人佔比36%。
監管檢查聚焦新股發行
除了已經列入隨機抽查事項清單的傳統抽查項目,今年以來,監管機構也在持續聚焦註冊制下的新股發行,通過現場檢查、監管提醒等措施,持續強化報價行為監管。
深交所8月12日表示,今年上半年,其聯合中證協對11家網下投資者實施專項檢查,針對檢查發現的內控制度不健全、定價依據不充分、未嚴格履行定價改價決策程序等問題,分別採取暫停資格1至3個月、下發警示函等監管措施。同期,針對日常監管發現的網下投資者改價未報備原因等其他不規範操作情形,發出監管工作函9份,談話提醒19家次。
深交所稱,近期關注到少數網下投資者在報價過程中出現改價頻次多、改價幅度大、報價持續高度一致等異常情況,據此再次聯合中證協對相關9家網下投資者開展專項檢查。檢查對象包括6傢俬募基金管理人、1家基金公司、1家證券公司及1家財務公司,並將根據檢查情況確定後續工作措施。
深圳證監局也在7月19日下發通知,決定對轄區開展保薦業務的券商組織開展保薦業務專項檢查,本次檢查共分為兩個階段,一是在8月31日之前開展行業自查,二是在9月至10月期間證監局將組織對各公司自查情況、保薦業務質量情況進行全覆蓋的現場檢查。
而就在7月4日,中證協公佈了最新一批的首發企業信息披露質量抽查名單,共有19家企業入選,涉及9家擬創業板上市企業、5家擬科創板上市企業、5家擬主板上市企業。而截至7月30日,其中已有3家宣佈撤回材料並終止審查。而此前在1月底,曾有20家擬IPO企業被中證協抽中現場檢查,隨後約八成企業陸續“撤材料”,引發市場高度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