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記者 陳婷婷 周菡怡)10月13日,無錫銀保監分局下發的罰單顯示,因存在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保險費回扣及虛列費用行為,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無錫市惠山支公司(以下簡稱“太保財險惠山支公司”)合計被罰38萬元。
罰單顯示,2019年1至6月期間,太保財險惠山支公司業務人員在展業過程中,存在向投保人給予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保險費回扣情況,比例約為保單保費的27%。經統計,太保財險惠山支公司共返還保險費金額合計8.98萬元,涉及保單94筆,涉及保費32.94萬元。
同時,2019年5月,太保財險惠山支公司報銷服務費用9.98萬元,列支科目為“業務及管理費用-專業服務費-技術服務費”,服務供應商為某公司,服務協議中所列服務內容為定期保養、代駕等,服務費用以轉賬形式予以支付。經核實,該服務供應商實際未提供協議中所列服務,而是在扣除10%的開票費用後,將餘額8.98萬元以現金形式返還給太保財險惠山支公司業務人員,實際用於給予客户保費回扣。
綜上,無錫銀保監分局對太保財險惠山支公司處以人民幣35萬元罰款;對該公司經理黃楊予以警告,並處以人民幣3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