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股轉公司、北交所聯合滬深交易所、中國結算就退市實施辦法公開徵求意見
北京商報訊(記者 馬換換)2月25日晚間,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披露稱,全國股轉公司、北交所聯合滬深交易所、中國結算就退市實施辦法公開徵求意見。
《實施辦法》包括總則、交易所退出安排、退市公司股票確權登記程序、股票掛牌與轉讓、自律管理、附則等六個部分,主要內容包括五點。
一是大幅簡化了退市公司掛牌要求。在原則性要求退市公司應當在摘牌後45個交易日進入退市板塊掛牌轉讓的要求保持不變的基礎上,簡化了掛牌要求,明確退市公司不配合辦理相關事宜的情況下,由主辦券商“驅動”退市公司掛牌,避免了因退市公司消極應對,導致長期無法掛牌的情況。
二是主辦券商承接機制制度化。明確退市公司主辦券商確定的基本原則,提前最終確定主辦券商的時間,增加證券公司主動承接納入分類評價的機制,有效解決長期以來退市公司確定主辦券商困難、證券公司不願意承接退市公司等問題。
三是優化股票確權登記程序。確定了股票確權登記“簡化程序、數據共享、線上辦理”的總體安排。整體優化退市公司掛牌確權登記程序,實現“讓信息多跑路、羣眾少跑腿”。
四是明確掛牌後的主要制度安排。規定了退市公司實施重大資產重組、股票發行的條件,對退市公司的規範運行實施正向激勵;明確了退市公司自律管理措施及退市公司強制退出的情形。
五是匹配適度的投資者門檻。鑑於退市公司投資風險較大,為更好地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防範風險、抑制炒作,並基於滬深交易所退市整理期投資者適當性制度良好運行的實踐,《實施辦法》延續了退市整理期投資者適當性要求,即個人投資者需滿足2年股票交易經驗、50萬元證券類資產的要求,未滿足要求的個人投資者仍可買賣原公司股票。與此同時,基於不影響原中小投資者利益的考慮,實施新老劃斷,規則生效前已開通交易權限的投資者可以繼續買賣退市板塊所有公司的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