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上的洋老頭,到底是誰?”近日,證監會公開《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申請文件反饋意見》,共問詢了數十個問題,其中包括要求慕思股份説明Timothy James Kingman的基本情況,與慕思股份產品的關係,等等。
本是東莞製造,卻號稱“法國品牌”。證監會的連環問詢,扯掉了慕思股份的神秘面紗,更還原了它的真實身份。那麼,這家土生土長的國產品牌,為何醉心於當“假洋鬼子”?“掛羊頭賣狗肉”,唸的是生意經,利用一些國人崇拜洋品牌的心理,趁機大割“韭菜”,説到底是一個“利”字,方便向消費者的口袋掏錢。
其實,只要不違法違規,國產品牌完全可以找老外當代言人。但是,具體到慕思股份,其做法令人不敢恭維。據報道,慕思的早期廣告充斥着“源自1868年”和“法國皇家設計師”等概念,其官方英文名即以創立慕思的法國設計師De Rucci命名,其廣告上的白鬍子老頭號稱是來自法國的睡眠專家。然而,如此種種,與事實並不相符,人們有理由相信這是在忽悠人。
廣告法明確規定,廣告主應當對廣告內容的真實性負責。“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這是法治社會的常識,也是法律的硬性規定。如果慕思存在虛假宣傳,它就該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同時,刊登慕思廣告的平台恐怕也要接受審視,虛假宣傳為何大行其道?
耐人尋味的是,不獨慕思,很多國產品牌都熱衷於戴洋麪具,比如品牌名稱很洋氣,讓消費者以為它們是不折不扣的洋品牌。如果説,在市場粗放發展時期,標榜“外來的和尚好唸經”尚且情有可原,而今天某些企業仍抱持陳舊思維,想通過打“擦邊球”的老套路贏得國內市場,顯然已經落伍。套路玩多,就會玩砸;弄虛作假,必然出洋相!
無論廠家還是商家都需守住法律紅線,老老實實地提升品質,踏踏實實地完善服務,靠實打實的行動贏得消費者的信賴,企業才能走得遠。(來源:深圳特區報)
文章來源:新浪家居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