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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改委:對煤炭價格超出合理區間將及時調控監管

由 完顏翠琴 發佈於 財經

封面新聞記者 代睿

2月24日,國家發改委舉行新聞發佈會,介紹進一步完善煤炭市場價格形成機制有關情況。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司長萬勁松在發佈會上表示,對煤炭價格超出合理區間將及時調控監管。

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司長萬勁松介紹進一步完善煤炭市場價格形成機制有關情況

近日,國家發改委印發《關於進一步完善煤炭市場價格形成機制的通知》,提出要在堅持煤炭價格由市場形成的基礎上,明確價格合理區間、強化區間調控,引導煤炭價格在合理區間運行,實現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的更好結合。

“煤炭是關係國計民生的重要初級產品,今後一段時期我國能源消費仍然要立足以煤為主的基本國情”。萬勁松指出,在當前國際能源供需形勢錯綜複雜的背景下,進一步完善煤炭市場價格形成機制十分重要、十分必要。具體內容可以概括為“兩個明確、三項保障”。

“兩個明確”:一是明確了煤炭價格合理區間。從目前階段看,秦皇島港下水煤5500千卡中長期交易含税價格在每噸570~770元之間較為合理,這也是行業的普遍共識。考慮中間環節流通費用等因素,明確了山西、陝西、內蒙三個重點產區煤炭出礦環節中長期交易價格合理區間。將綜合採取措施,引導煤炭價格在上述合理區間運行。二是明確了合理區間內煤、電價格可以有效傳導。目前,燃煤發電執行的是“基準價+上下浮動不超過20%”的市場化電價機制。這次完善煤炭市場價格形成機制,與燃煤發電價格機制相銜接,實現了“區間對區間”。這次明確了合理區間內煤、電價格可以有效傳導,燃煤發電企業可在基準價上下浮動不超過20%範圍內及時合理傳導燃料成本變化。

萬勁松表示,為實現上述“兩個明確”,提出了三項保障措施。一是提升煤炭供需調節能力。保障煤炭產能合理充裕,完善煤炭中長期合同制度,進一步增強政府可調度儲煤能力,完善儲備調節機制。二是強化市場預期管理。進一步健全煤炭生產成本調查和價格監測制度,規範煤炭價格指數編制發佈行為。煤炭價格超出合理區間時,充分運用各種手段和措施,引導煤炭價格合理迴歸。三是加強煤、電市場監管。嚴禁對合理區間內的煤、電價格進行不當行政干預,同時加強煤、電中長期合同履約監管,強化期現貨市場聯動監管和反壟斷監管,及時查處價格違法違規行為。

他指出,當前,完善煤炭市場價格形成機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可以概括為“三個穩”:一是穩預期,引導市場形成合理煤價預期,遏制投機資本惡意炒作,防止煤炭價格大起大落;二是穩供應,支持煤礦穩定生產、支持煤電平穩出力,更好發揮煤炭作為基礎能源的兜底保障作用,維護國家能源安全;三是穩經濟,推動上下游行業協同發展,引導煤炭價格進一步合理回落,穩定下游企業用電用煤的成本,促進經濟平穩運行。下一步,國家發改委將指導督促各地、各有關企業迅速抓好落實,確保政策儘快落地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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