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29日電(記者汪子旭 向家瑩) 2021年金融監管“鐵腕”開局,釋放出全方位強化監管和防控風險的政策信號。據《經濟參考報》記者不完全統計,1月至今,相關部門已發佈近20個規範性文件,涉及規範銀行互聯網存款、強化支付機構反壟斷、推動化解村鎮銀行風險等,政策密度、力度均超往年。業內預計,下一步,圍繞資管、金融控股公司等領域,更多配套政策還將陸續公佈,進一步補齊監管短板。
業內人士分析指出,當前我國金融業總體運行平穩,但部分領域風險防控仍面臨挑戰,2021年金融嚴監管將持續推進,聚焦強化金融機構公司治理、強化互聯網平台反壟斷、嚴厲打擊非法金融活動等重點,對各類違法違規行為保持高壓態勢,對金融創新延續審慎監管導向。
當前金融風險已經明顯下降。銀保監會最新數據顯示,2020年,銀行業共處置不良資產3.02萬億元。截至2020年末,不良貸款率1.92%,較年初下降0.06個百分點。“2020年我國銀行業保險業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衝擊、穩妥應對各種風險挑戰,繼續保持穩健運行良好態勢。”銀保監會副主席梁濤表示。
不過,業內人士也表示,我國金融體系規模龐大,一方面對存量風險仍不能掉以輕心,另一方面也要採取更多的措施來遏制增量風險的增加。從年初已經出台的近20個規範性文件來看,既有對存量風險的加速化解,也有對“苗頭性”風險的約束。
例如,針對中小銀行存量風險化解,銀保監會發布《關於進一步推動村鎮銀行化解風險改革重組有關事項的通知》,提出支持主發起行向村鎮銀行補充資本以及協助處置不良貸款,適度有序推進村鎮銀行改革重組。中國民生銀行首席研究員温彬表示,目前的存量風險尚未徹底化解,一些金融機構特別是中小銀行歷史包袱較重,資本和撥備缺口較大,疫情衝擊下的經營風險更加突出。對此,支持高風險中小銀行及時通過市場化方式補充資本、化解風險。
而針對以互聯網存款為代表的新興風險隱患,央行、銀保監會迅速出手,發佈《關於規範商業銀行通過互聯網開展個人存款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商業銀行依法合規通過互聯網開展存款業務,不得藉助網絡等手段違反或者規避監管規定。隨後發佈的《商業銀行負債質量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也進一步明確,商業銀行開展負債業務創新活動,應當堅持依法合規和審慎原則,確保創新活動與本行的負債質量管理水平相適應,不得以金融創新為名,變相逃避監管或損害消費者利益。
“開年以來,金融監管持續強化是對金融運行過程中新老問題的反應,既有處置存量問題的考慮,也有針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安排。尤其是在金融科技領域,過去監管的覆蓋度和深度不足,監管能力和手段薄弱,未來監管一致性、專業性、時效性都會有所提升,金融監管將維持較高強度持續規範金融業務。”光大證券研究所金融業首席分析師王一峯説。
他還表示,今年金融防風險重點仍將聚焦強化公司治理、加大高風險中小銀行處置和資本補充、加快處置銀行不良資產以及強化互聯網平台反壟斷等方面。他也預計,2021年金融監管部門將加速建立風險識別預警體系,以防範金融風險跨市場、跨機構、跨業態交叉領域傳染,建立阻斷機制,着力實現定點爆破、精準拆彈。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以來,更多領域制度短板已在加快補齊。例如,在支付領域監管方面,央行接連發布《非銀行支付機構條例(徵求意見稿)》《非銀行支付機構客户備付金存管辦法》,加強支付領域反壟斷監管措施,同時進一步細化了備付金存放、使用、劃轉規定,設定了客户備付金違規行為處罰標準,強化客户備付金監管。與此同時,銀保監會相繼發佈《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監管評級暫行辦法》《消費金融公司監管評級辦法(試行)》,金融業分類監管趨勢愈發明顯。
專家指出,下一步,圍繞資管、金融控股公司等領域,更多配套政策將陸續公佈,進一步補齊監管短板。温彬預計,伴隨資管新規過渡期倒計時,監管將完善資管新規過渡期間配套政策安排,明確過渡期結束後的監管考核要求,平穩有序推進資管行業規範發展。同時,系統重要性銀行評估辦法將要實施,要確定初始銀行名單,發佈配套監管實施細則,防範系統性風險。金融控股公司監督管理辦法實施在即,對尚未滿足監管要求的大型集團,也要進一步細化監管要求,將全部金融控股公司納入統一監管。
梁濤也表示,2021年,銀保監會將加快完善公司治理體系,抓緊出台銀行保險機構公司治理準則、大股東行為監管、關聯交易管理、薪酬扣回、董事監事履職評價等監管規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