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晚報訊 記者昨日獲悉,為提高福州市電影產業整體實力和競爭力,福州市近日出台《關於支持電影產業發展的若干措施(試行)》,從明年1月1日起,福州將試行支持福州電影產業發展的12條措施。這12條措施中包括髮展專項資金等,對於在福州註冊並從事電影作品劇本創作、拍攝、製作、發行放映、後期製作等活動的企業,可謂有“福”了。
本土原創電影劇本,有獎!
原創電影劇本創作將獲得大力度支持。
為鼓勵本土原創電影劇本,以及深刻反映福州傳統歷史文化及現實生活、富有福州地方特色、體現時代精神的電影劇本,相關的原創電影劇本被影視機構收購的,按其繳納的增值税或個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額給予獎勵;獲得國家、省級專項資金資助的優秀電影劇本,給予相應資助金額100%的配套獎勵;完成拍攝並獲得《電影公映許可證》的優秀電影劇本再給予獎勵30萬元。
院線票房過億元電影,有獎!
優秀電影作品發行放映也將獲得支持。
對在福建省備案、立項且福州企業作為第一齣品方的優秀電影作品,院線公映票房達1億元獎勵100萬元,票房每增加5000萬元,獎勵增加50萬元,最高不超過300萬元;在央視電影頻道播出的給予一次性獎勵,黃金時段播出的獎勵50萬元,其他時段播出的獎勵30萬元;網絡平台播出的電影,在國內重要網絡平台首輪播出的,按照播出合同交易金額收入的5%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此外,在福建省備案、立項且福州企業作為第一齣品方的電影作品,獲得國家“五個一工程”獎、華表獎、金雞獎獎項的獎勵200萬元;獲得國際A類電影節和絲綢之路國際電影節主競賽單元獎項的獎勵100萬元,入圍獎勵50萬元;獲得國內其他電影節主競賽單元獎項的獎勵50萬元。
外地影企“嫁”到福州,有獎!
支持引進福州行政轄區外的電影企業。
境內外電影企業依法在福州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公司,自繳税年度起,按其繳納的企業所得税和增值税兩税地方留成部分,給予前2年100%、後3年50%的獎勵。
支持福州電影產業發展的12條措施還特別提到,支持知名電影編劇、導演、製片人、演員等在福州設立工作室,按其年度繳納的增值税和個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額給予獎勵,獎勵期限為5年。
在福州取景拍攝,並對宣傳提升福州城市形象、發展福州旅遊有積極推動作用的影片,也將給予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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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福州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