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評論|消費環境建設,要對“市場創新”多些前瞻性的防風險安排

封面評論|消費環境建設,要對“市場創新”多些前瞻性的防風險安排

蔣璟璟

新冠保險理賠難、汽車消費貓膩多、網絡購物新老問題交織、在線會員服務亂象頻現……日前,中國消費者協會發布2022年全國消協組織受理投訴情況分析報告,指出一些維權“老大難”問題讓消費者很苦惱。對此,中消協建議,監管部門加大監管力度,破除影響消費信心恢復的障礙和堵點,織密織牢消費者安全保護網,提振消費信心。(工人日報)

作為評估消費市場整體滿意狀況的晴雨表,消協每年發佈的投訴情況報告都備受關注。與2021年相比,消協數據顯示,售後服務問題投訴比重上升較高,其餘類投訴變化幅度較小。具體來看,根據2022年商品大類投訴數據,家用電子電器類、日用商品類、食品類、服裝鞋帽類和交通工具類投訴量居前五位。

消費者投訴,既有新情況也有老問題。我們知道,就一個成熟的消費市場而言,每年的消費糾紛構成,大致是固定的。消費環境建設,是一個需要持之以恆的系統工程。所謂“問題治理”,往往是一種事後的糾偏。由個案處置到“制度補漏”,還存在着一個時間差。由此就導致一個結果,那就是,在連續數年內,某一領域可能一直是投訴的重災區。

當然了,很多領域業態快速迭代,行業創新層出不窮,因此也必然會有一個“由亂而治”的過程。比如説,網絡購物,近年素來糾紛不斷。通過連續治理,平台電商投訴發生率穩步走低,而與此同時,私域電商、直播間電商、社交電商等新渠道,則產生了越來越多的消費侵權事件;再比如説,“新冠保險”。其原本就是一個“無中生有”的新險種,整個的產品設計非常粗糙,投機性極強,如今自然是“後患”不斷。

市場總是走在前面,其旺盛的創造性,帶來了活力和巨大的商業成功。而這,也給預設的監管範式構成了巨大沖擊。很多時候,“先侵權,後治理”,仍是消費市場客觀存在的狀態。法律法規的剛性與普適性,往往被營商者“擦邊球”式的貓鼠遊戲消解。越是如此,就越是要有前瞻性的監管安排,要有更為靈活快速的監管補位。基於對業務本質和商業模式的穿透,多些“防患未然”的先手棋,如此才能避免在各類新糾紛密集發生之後被動地疲於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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