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養老理財產品試點範圍擴至北上廣深等十地

  2月25日,銀保監會發布有關通知,擴大養老理財產品試點範圍由此前的四地四機構至十地十機構,並進一步提高已開展試點的4家理財公司募集資金規模至500億元人民幣。

  根據《關於擴大養老理財產品試點範圍的通知》(下稱《通知》),自2022年3月1日起,養老理財產品試點地區擴大至“北京、瀋陽、長春、上海、武漢、廣州、重慶、成都、青島、深圳”十地。試點機構擴大至“工銀理財有限責任公司、建信理財有限責任公司、交銀理財有限責任公司、中銀理財有限責任公司、農銀理財有限責任公司、中郵理財有限責任公司、光大理財有限責任公司、招銀理財有限責任公司、興銀理財有限責任公司和信銀理財有限責任公司”十家理財公司。

  2021年9月,銀保監會表示,結合國家養老金融領域改革試點區域,選擇工銀理財在武漢和成都、建信理財和招銀理財在深圳、光大理財在青島開展養老理財產品試點。這是在資管新規框架下發展多層次、多支柱養老金融體系的一次嘗試。

  此次發佈《通知》稱,對於已開展試點的4家理財公司,單家機構養老理財產品募集資金總規模上限由100億元人民幣提高至500億元人民幣;對於本次新增的6家理財公司,單家機構養老理財產品募集資金總規模上限為100億元人民幣。

  並稱,試點理財公司應當在試點地區範圍內自主選擇一個或多個試點地區銷售養老理財產品,但不得超出試點地區進行銷售。

  對於2月11日剛剛批覆的首家參與試點的合資理財公司貝萊德建信理財有限責任公司,參照執行《通知》相關規定。

  目前,首批試點養老理財產品正式發行,4款試點養老理財產品認購起點均為1元,費率遠低於其他理財產品。產品期限較長,封閉期均為5年。

  《通知》強調,試點理財公司持續優化養老理財產品方案,提高信息披露準確度和透明度,增加長期限產品供給,不得變相通過期限結構化設計規避監管要求,不得宣傳養老理財產品預期收益率。

  與一般理財產品相比,試點養老理財產品真正具有“養老”屬性,突出穩健性、長期性、普惠性特徵,更符合老百姓長期養老需求和生命週期特點。

  中國銀行海南金融研究院王少輝表示,作為養老金融市場的“新進入者”,養老理財產品與原有養老產品形成優勢互補。目前養老金融市場上的主要產品為養老基金、年金型保險產品。

  比如,在投資期限上,養老基金除有封閉期的基金外,其他無封閉期的可以自主贖回,較為靈活;年金型保險為長期限產品;養老理財產品目前期限為5年,屬於中長期產品。在產品設計上,養老基金在權益類產品方面的佔比略高於以固收類為主的養老理財產品;年金型保險強調保障功能,產品設計風險偏好較低;養老理財產品設計的風險偏好介於兩者之間。在投資金額限制上,一般養老基金為10元起投,不設購買上限;年金型保險期交一般為500或1000元起投,起點較其他兩個產品相對較高,不設投資上限;養老理財1元起買,單一個人投資者購買的全部養老理財產品合計金額不超過300萬元人民幣。

  銀保監會表示,養老理財產品試點啓動以來,總體運行平穩,市場反應積極,取得良好開局,在豐富商業養老金融產品、滿足人民羣眾多樣化養老需求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下一步,銀保監會相關部門及試點地區銀保監局將加強對養老理財產品試點工作的監督管理,持續做好試點工作的評估和經驗總結,努力為人民羣眾提供更高質量、更便捷的商業養老金融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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