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又一能力評級出爐:27家獲A類,50家B類,19家C類,中證協首次公佈
財聯社(上海,記者 王可)訊,9月24日,中國證券業協會公佈2020年證券公司債券業務執業能力評價結果,為去年10月發佈評價辦法以來首次公佈該類評價結果。
結果顯示,參與此次評價的共有96家券商及承銷保薦機構,包括中金公司、中信證券、中信建投、國泰君安等在內的27家券商機構獲得A類評價;東方財富、廣發證券、安信證券等50家獲得B類評價;開源證券、國海證券、國融證券等19家獲得C類評價。
記者將該評價結果與證監會8月份發佈的2020年證券公司分類評價結果進行對比發現,有11家B類和C類券商表現不俗;其中,長城證券、財信證券和九州證券等3家B類券商在公司債業務方面獲評A級。
根據去年10月發佈的《證券公司公司債券業務執業能力評價辦法(試行)》,此次評價結果分為A、B、C三類。不同類別的劃分主要反映參評證券公司公司債券業務制度建設、人員配備情況、市場影響力、業務運行規範性、風險控制情況與服務國家戰略等方面的相對水平,並不涉及對證券公司資信狀況和業務資格的評價。
中證協發佈首次券商公司債執業能力評價結果
9月24日,中國證券業協會公佈2020年證券公司債券業務執業能力評價結果,這是去年中證協10月發佈《證券公司公司債券業務執業能力評價辦法(試行)》(簡稱《評價辦法》)以來首次公佈評價結果。
根據《評價辦法》,此次評價結果分為A、B、C三類。不同類別的劃分主要反映參評證券公司公司債券業務制度建設、人員配備情況、市場影響力、業務運行規範性、風險控制情況與服務國家戰略等方面的相對水平,並不涉及對證券公司資信狀況和業務資格的評價。
中證協表示,原則上評價得分排名前30%的證券公司劃為A類,評價得分排名後20%的證券公司劃為C類,排名中間部分的證券公司劃為B類。
評價結果數據顯示,參與此次評價的共有96家券商及承銷保薦機構,包括中金公司、中信證券、中信建投、國泰君安等在內的27家券商機構獲得A類評價;東方財富、廣發證券、安信證券等50家獲得B類評價;開源證券、國海證券、國融證券等19家獲得C類評價。
4家A類券商公司債業務能力為C級,3家B類券商獲評A級
財聯社記者將以上券商公司債業務能力評價結果與證監會8月份發佈的2020年證券公司分類評價結果進行對比發現,華寶證券、華創證券、華菁證券和銀泰證券等4家在證監會分類評級中獲得A類評級券商,但在公司債業務執業能力評價中僅獲得C級。
安信證券、東方財富、中原證券、第一創業等16家券商在證監會分類評級中獲得A類評級,在公司債業務執業能力評價中僅獲得B級。
以此相反,11家在證監會分類評級中獲得B類評級和C類評級的券商表現不俗。其中,長城證券、財信證券和九州證券在證監會分類評級中為B級,在此次公司債業務執業能力評價中獲得A級。
另外,中山證券、金元證券、江海證券等8家券商在證監會分類評級中為C級,在此次公司債業務執業能力評價中獲得B級。
共五類評價指標,包含服務國家戰略能力
中證協2019年10月發佈《評價辦法》共五章,三十五條,包括總則、評價指標、計分方法、評價期與評價類別、附則等。中證協稱,該方法以能力評價為基礎,構建“以制度和人員為保障,以業務能力為驅動,以合規展業能力為支撐,以項目風險控制實效為約束,以服務國家戰略能力為激勵”的公司債券業務執業能力評價體系。
據悉,能力評價的指標共五類,滿分為100分。五類指標分別為證券公司公司債券基礎保障能力指標、公司債券業務能力指標、公司債券合規展業能力指標、公司債券項目風險控制實效指標與服務國家戰略能力指標。其中,公司債券業務能力指標滿分為30分,服務國家戰略能力指標滿分為10分,其餘指標滿分均為20分。
具體而言,能力評價指標包括證券公司公司債券基礎保障能力、公司債券業務能力、公司債券合規展業能力、公司債券項目風險控制實效和服務國家戰略能力五類指標。
公司債券基礎保障能力指標主要反映證券公司開展公司債券業務的制度建設與人員配備情況,包括證券公司公司債券制度建設指標、從業三年以上公司債券業務人員佔比指標與公司債券內部控制人員佔比指標。
公司債券業務能力指標主要反映證券公司開展公司債券業務的規模和市場影響力,包括公司債券業務收入指標、公司債券主承銷項目數指標和公司債券承銷金額指標。
公司債券合規展業能力指標主要反映證券公司公司債券業務的運行規範性。
公司債券項目風險控制實效指標主要反映證券公司開展公司債券業務在前端承銷風險控制與後端受託管理的風險控制情況。
服務國家戰略能力指標主要反映證券公司公司債券業務對國家戰略的貢獻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