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士國際董事長王冬雷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雷士國際董事長王冬雷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新浪家居訊 艾蕊 近日,雷士國際(02222)發佈根據上市規則第13.51B(2)條及第13.51(2)(K)條作出之公告。

公告中稱:公司董事長兼執行董事王冬雷因一項債務糾紛被列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公佈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王冬雷為安徽德豪潤達電器股份有限公司(ETI)的董事及實際控制人,該公司為一間於中國註冊成立的公司,其股份目前已於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在2017年由ETI 實施的一次股份配售中,王冬雷與一間受其控制的公司,即蕪湖德豪投資有限公司,共同向一名投資者提供增信擔保。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於2018年對王冬雷及蕪湖德豪作出判決,根據該判決,王冬雷及蕪湖德豪被判定有責任向該投資者支付增信資金共計約人民幣5.18億元;支付違約金;支付其他費用,包括律師費及財產保全費等。2020年12月22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於二審中維持了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2021年1月29日,王冬雷被列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公佈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王冬雷對上述判決及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將其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決定存在異議,現正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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