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導公司虛增利潤超6成,一家上市公司出事,兩家券商遭監管!發生了什麼?
因為督導的同一家公司信披違法違規,兩家券商在國慶假期前接連接到罰單。
9月29日,廣東證監局對太平洋證券出具警示函措施,原因則是其五年前督導的一家公司廣東中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鈺科技)出現信息披露違法違規現象。而就在一天前,萬聯證券也因此事被監管開罰單。
督導公司虛增利潤超6成
讓兩家券商接罰單的公司為中鈺科技。
公開資料顯示,中鈺科技成立於2000年9月19日,主要從事電能表、用電信息採集系統產品及電力自動化系統產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
2015年5月13日,中鈺科技在全國股轉系統掛牌公開轉讓。掛牌時,中鈺科技主辦券商為太平洋證券,2016年4月12日,主辦券商變更為萬聯證券。2019年4月4日,中鈺科技公告稱,因中鈺科技未能在2017年6月30日前(含2017年6月30日)披露2016年年度報告,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決定自2019年4月8日起終止中鈺科技股票掛牌。
而根據廣東證監局公開發布的信息,太平洋證券是推薦中鈺科技在全國股轉系統掛牌公開轉讓並負責公司持續督導工作的主辦券商,持續督導期間為2015年5月13日至2016年4月12日。而在太平洋證券之後,接手督導工作的則是萬聯證券,其持續督導期間為2016年4月12日至2019年4月4日。
不過,不論是太平洋證券督導的一年時間裏,還是萬聯證券此後長達三年的督導過程,兩家券商均未發現中鈺科技信息披露中存在的“貓膩”。
根據廣東證監局披露,經查明,中鈺科技存在以下違法事實:
一、2015年半年度報告虛增利潤。
2015年上半年,中鈺科技通過虛構與國網浙江省電力公司物資分公司簽訂輸變電工程接地變壓器銷售合同和4份對應的採購合同,虛構業務收入3407.6萬元,虛構成本2555.7萬元,導致2015年半年度財務報告虛增利潤851.9萬元,佔當期利潤總額的66.72%。
二、關聯交易未及時履行審議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
2015年上半年,中鈺科技與公司實際控制人吳明玉實際控制、並由葉某雲代持股權的深圳東禾微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清大華康電子技術有限責任公司發生直接非經營性資金拆借共54次,關聯交易金額合計1.78億元,佔公司2015年半年報披露期末淨資產的114.88%。對於上述關聯交易事項,中鈺科技未及時履行內部審議程序和臨時報告披露義務,也未在2015年半年報中完整披露。
被出具警示函
監管責令太平洋證券制定整改措施
廣東證監局指出太平洋證券督導中鈺科技時的“兩宗罪”。
1 太平洋證券作為中鈺科技時任主辦券商,在對其信息披露文件進行事前審查、持續督導其規範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和完善公司治理機制等過程中,未能勤勉盡責、嚴格履行法定職責,未能及時關注到公司上述違法違規行為並督促其採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
2 在為公司2015年兩次股票發行項目出具合法合規性意見過程中,未按照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相關業務規則的要求充分履行審慎核查義務,於2015年7月27日及8月12日不當地出具了“公司不存在違反《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第二章規定的情形”及“公司在掛牌期間及本次股票發行過程中,規範履行了信息披露義務”等專項意見,未能保證所出具文件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
根據《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96號)第六十二條的規定,廣東證監局決定對太平洋證券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責令其認真核查執業中存在的問題,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並於收到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書面報告廣東證監局。
頻頻被罰
太平洋證券分類評級遭遇四連降
值得注意的是,對於太平洋證券來説,被罰這件事,可能已經有點“麻木”了。近年來,在業績低迷之下,太平洋證券遇到的糟心事也不少,特別是今年以來,公司頻頻被罰。
今年5月,內蒙古證監局責令太平洋證券內蒙古分公司進行改正,並暫停新開證券賬户一年。隨後,雲南證監局對太平洋證券採取責令限期改正和責令增加內部合規檢查次數的行政監管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這兩個處罰都源於內蒙古分公司原總經理宋某和其下屬員工違規銷售宋某實際控制的投資公司理財產品。
今年8月,中國人民銀行瀋陽分行對太平洋證券出具了兩張罰單,原因是未按規定履行客户身份識別義務。
不僅如此,太平洋證券多起官司纏身。9月25日晚間,太平洋證券發佈涉及訴訟及訴訟進展公告,公告顯示,太平洋證券及其子公司在最近12個月內累計涉及訴訟(仲裁)金額達23億元(本金)。
多種問題加身之下,太平洋證券的分類評級也逐年下滑。在不久前證監會公佈的2020年證券公司分類評價結果中,太平洋證券的評級為CCC,這已經是其連續第四年評級下滑。2017年-2019年,太平洋證券的評級分別為A、BB、和B。
萬聯證券也被罰
監管要求其提高執業質量
無獨有偶,就在太平洋證券被罰的前一天,萬聯證券也被廣東證監局出具警示函。
廣東證監局表示,萬聯證券作為中鈺科技時任主辦券商,在對其信息披露文件進行事前審查、持續督導其規範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和完善公司治理機制等過程中,未能勤勉盡責、嚴格履行法定職責,未能及時關注到公司上述違法違規行為並督促其採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違反了《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96號)第五十四條的規定。
廣東證監局要求,萬聯證券及相關人員應當認真吸取教訓,切實加強證券法律法規學習,強化風險意識,提高執業質量,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值得注意的是,在萬聯證券被罰之前,中鈺科技時任會計師事務所——天健會計師事務所也在今年3月5日收到了廣東證監局的警示函。原因是事務所及其註冊會計師張雲鶴、李雯宇在執業中鈺科技2014年度年報審計項目過程中存在多項問題。
值得注意的是,和太平洋一樣,萬聯證券今年也並不平靜。
今年4月29日,證監會披露了《關於對江西綠巨人生態環境股份有限公司採取36個月內不受理股票發行申請的監管措施的決定書》。
證監會指出,江西綠巨人在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過程中,存在大量更改銀行流水對手方名稱、摘要、明細賬記錄,未完整披露關聯方及其貸款走賬、資金拆借等資金往來情況,會計基礎及內部控制存在缺陷等。而其保薦機構正是萬聯證券。
此外,浙江證監局官網顯示,6月3日至6月5日,浙江證監局發佈了5份監管函,包括萬聯證券在內的4家券商營業部相關人員因為違反廉潔從業規定、為客户融資提供介紹等原因被處罰。經查,劉攀在擔任萬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紹興解放南路證券營業部負責人期間存在以下行為:一是為客户委託他人買賣股票提供介紹客户、提供保證金、傳遞證券賬號及密碼等便利並收取報酬;二是泄露監管調查信息;三是持有某私募基金管理公司股權,未按照規定報告,且與你履職存在利益衝突。
必須注意的是,萬聯證券目前正在排隊IPO,早在去年6月公司就已經報送了招股説明書,今年4月17日晚間,萬聯證券IPO獲首次反饋,證監會合計提出了32個問題,包含經營規範性、信息披露以及財務會計資料三大方面。
根據中國證監會披露的數據,在最新券商分類評價中,萬聯證券分類評級較去年上升一位,重新回到BBB級。
來源:中國基金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