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3127 證券簡稱:昭衍新藥 公告編號:2020-067 北京昭衍新藥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向激勵對象授予股票期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 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股權激勵授予日:2020 年 7 月 17 日 ● 股票期權授予數量:209 萬份 北京昭衍新藥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20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以下簡稱“本激勵計劃”、“激勵計劃”)規定的股票期權授予條 件已經成就,根據公司 2020 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公司於 2020 年 7 月 19 日召開了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向激勵對象授予股票期權的議案》,確定股票期權的授予日為 2020年 7 月 17 日。
現將有關事項説明如下: 一、股票期權的授予情況 (一)本次股權激勵計劃已履行的相關審批程序 1、2020 年 6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 公司及其摘要的議案》、《關於公司的議案》、《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股權激勵相關事宜的議案》,公司第三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上述議案。公司已對激勵對象名單在公司內部進行了公示,公示期滿後,監事會對本次股權激勵計劃授予激勵對象名單進行了核查並對公示情況進行了説明,公司獨立董事就本次股權激勵計劃是否有利於公司的持續發展及是否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發表了獨立意見。
2、2020 年 6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 提請召開 2020 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 3、2020 年 7 月 15 日,公司 2020 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並通過了《關 於公司及其摘要的議案》、《關於公司的議案》、《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股權激勵相關事宜的議案》。公司實施 2020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獲得批准,董事會被授權確定授予日、在激勵對象符合條件時向激勵對象授予股票期權,並辦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0 年 7 月 19 日,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 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向激勵對象授予股票期權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表了獨立意見,認為激勵對象主體資格合法、有效,確定的授予日符合相關規定。 (二)董事會關於符合授予條件的説明 根據激勵計劃中的規定,激勵對象只有在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時,才能獲授權益: 1、本公司未發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個會計年度財務會計報告被註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者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2)最近一個會計年度財務報告內部控制被註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者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3)上市後最近 36 個月內出現過未按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公開承諾進行利潤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實行股權激勵的; (5)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2、激勵對象未發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個月內被證券交易所認定為不適當人選; (2)最近 12 個月內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認定為不適當人選; (3)最近 12 個月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行政處罰或者採取市場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情形的;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與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 (6)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會經過認真核查,認為公司及激勵對象均未發生或不屬於上述任一情況,激勵計劃的授予條件已經滿足。
(三)股票期權授予的具體情況 1、授予日:2020 年 7 月 17 日 2、授予數量:209 萬份 3、授予人數:356 人 4、行權價格:94.77 元/股 5、股票來源:公司向激勵對象定向增發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6、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權安排情況 (1)本計劃有效期自股票期權授予之日起至激勵對象獲授的股票期權全部行權或註銷之日止,最長不超過48個月。 (2)本計劃授予的股票期權等待期分別為自授予登記完成之日起12個月、24個月、36個月。等待期內,激勵對象獲授的股票期權不得轉讓、用於擔保或償還債務。 (3)股票期權行權期及各期行權時間安排如表所示: 行權安排 行權時間 行權比例 股票期權 自授予登記完成之日起12個月後的首個交易日 第一個行權期 起至授予登記完成之日起24個月內的最後一個 50% 交易日當日止 股票期權 自授予登記完成之日起24個月後的首個交易日 第二個行權期 起至授予登記完成之日起36個月內的最後一個 30% 交易日當日止 股票期權 自授予登記完成之日起36個月後的首個交易日 第三個行權期 起至授予登記完成之日起48個月內的最後一個 20% 交易日當日止 激勵對象必須在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有效期內行權完畢。若達不到行權條件,則當期股票期權不得行權。若符合行權條件,但未在上述行權期全部行權的該部分股票期權由公司註銷。
(4)股票期權行權條件 ①公司層面業績考核要求 本計劃授予的股票期權,在行權期的三個會計年度中,分年度進行業績考核 並行權,以達到業績考核目標作為激勵對象的行權條件。 股票期權的各年度業績考核目標如下表所示: 行權期 業績考核目標 股票期權 以 2019 年營業收入為基數,2020 年營業收入增長率不低於 25%; 第一個行權期 股票期權 以 2019 年營業收入為基數,2021 年營業收入增長率不低於 56.25%; 第二個行權期 股票期權 以 2019 年營業收入為基數,2022 年營業收入增長率不低於 95.31%。 第三個行權期 公司未滿足上述業績考核目標的,所有激勵對象當年計劃行權的股票期權均不得行權,由公司註銷。 ②個人層面績效考核要求 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將對激勵對象分年度進行考核,並依據考核結果確定其行權的比例,激勵對象個人當年實際行權額度=個人層面行權比例×個人當年計劃行權額度。 激勵對象的績效評價結果劃分為 A、B、C 和 D 四個檔次,考核評價表適用於 考核對象。屆時根據下表確定激勵對象行權的比例: 評價結果 A(優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行權比例 100% 0 激勵對象當年不能行權的股票期權,由公司註銷。 7、本激勵計劃授予的股票期權在各激勵對象間的分配情況如下表所示: 獲授的股票期權 佔授予股票期權 佔目前股本總額 姓名 職務 數量(萬份) 總數的比例 的比例 左從林 副董事長 9.6 4.59% 0.042% 孫雲霞 董事、副總經理 3 1.44% 0.013% 高大鵬 董事、總經理、 3 1.44% 0.013% 董事會秘書 姚大林 董事、副總經理 3 1.44% 0.013% 於愛水 財務總監 1.5 0.72% 0.007% 核心技術(業務)骨幹(351 人) 188.9 90.38% 0.833% 合計(356 人) 209 100% 0.922%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勵對象通過全部有效的股權激勵計劃獲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過公司總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勵計劃所涉及的標的股票總數累計不超過公司股本總額的10%。 2、本計劃激勵對象中沒有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本次實施的激勵計劃與股東大會通過的激勵計劃的差異情況 公司本次授予的內容與公司 2020 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激勵計劃相關內容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