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拒收現金!央行去年開出71張罰單,最高罰款達50萬元

  為整治拒收人民幣現金現象,央行持續處罰並曝光。

  隨着2月22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2021年四季度拒收人民幣現金處罰情況,澎湃新聞記者梳理發現,2021年全年央行合計開出了71張罰單,分季度看,央行在去年四個季度分別開出了8張、18張、13張和32張罰單。

  違法事由上,涉及了拒絕公眾使用人民幣現金點餐,購買商品、藥品、車票、門票等,繳納水電煤、停車費、購房首付款、學費,以及拒絕用現金支付疫苗接種費用等。

  從罰單的分佈上看,水電、燃氣、物業繳費等公共服務機構、保險公司、停車場是“重災區”,出現在了每個季度的罰單列表中。

  其中,涉及停車場的罰單有20張,違法事實除了拒絕公眾使用人民幣現金繳納停車費,還涵蓋了停車場對現金支付停車費採取歧視性手段、懸掛“本停車場拒收現金”橫幅等。

  保險公司也因為拒絕公眾使用現金支付保費,領到了10張罰單。

  罰單的金額從1000元到50萬元不等,超過10萬的罰單共有5張,其中最高的一張為北京城市鐵路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因市郊鐵路車站拒絕公眾使用現金購票乘車,被央行警告並處50萬元罰款;同時央行對直接責任人給予警告,並處5萬元罰款。

  2020年12月,央行就規範人民幣現金收付行為對外發布公告,要求大中型商業機構特別是批發和零售業、餐飲和住宿業、居民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等經營場所,應設置現金收付通道。鐵路、道路客運、城市公共汽電車、城市軌道交通、港口客運站、輪渡碼頭等經營主體應設置現金收付通道或提供轉換手段。社會公眾遇到拒收現金行為,可依據《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20年第18號),依法維權。

  2月21日,央行、銀保監會聯合召開銀行業金融機構人民幣現金服務工作座談會指出,當前人民幣現金服務總體情況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值得關注的問題。社會上拒收現金現象仍有發生。對這些新情況、新問題、新苗頭要高度重視,嚴肅對待,妥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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