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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日股份收到有關松興電氣的業績補償款等合計2090.62萬元

由 納喇曉枝 發佈於 財經

智通財經APP訊,廣日股份(600894.SH)發佈公告,由於松興電氣2017年度未完成業績承諾,根據公司與松興電氣股東劉國瑛、藍稷、餘江縣松青投資服務中心(有限合夥)、餘江縣松洋投資服務中心(有限合夥)(上述四方以下合稱“補償義務方”)、餘江縣金松創新投資服務中心(有限合夥)、餘江縣松慧投資服務中心(有限合夥)、餘江縣大興投資管理中心(有限合夥)簽署的《關於廣州松興電氣有限公司之併購框架協議》及《之補充協議》,補償義務方應於2019年5月31日前向公司支付2017年度業績補償款人民幣2,366.89萬元。

公司於近日陸續收到補償義務方通過銀行轉賬方式匯入的業績補償款、律師費、仲裁費合計人民幣2,090.62 萬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全數收回上述業績補償款、律師費及仲裁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