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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埃及媒體報道,埃及中央銀行當地時間22日宣佈,允許當地銀行在其監督下發行數字貨幣,用於移動支付服務,並存儲於電子媒介中。除發行銀行外,其他個人或實體可使用數字貨幣進行支付操作。這類數字貨幣將按照埃及中央銀行頒佈的規則進行發行,可兑換成埃磅現金,並與埃鎊等值。
埃及中央銀行在發佈的移動支付條例中解釋稱,數字貨幣的發行只限於在其監督下的銀行,並應事先獲得其批准。該條例還規定,發行數字貨幣的銀行必須有總值不低於其數字貨幣的埃鎊存款。
埃及中央銀行還表示,獲得數字貨幣發行授權的銀行“將通過一個系統來管理數字貨幣記錄”,這一系統將顯示所發行數字貨幣的幣值、系統用户及服務提供商,並監控數字貨幣的支付訂單及其明細報告,從而將系統用户的操作與服務提供商相聯繫。
當地時間3月28日,埃及中央銀行發佈聲明,警告該國公民不要進行加密貨幣交易,並強調“埃及只能使用其央行批准的官方貨幣進行交易”。(總枱記者 米春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