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人民網 原創稿
人民網北京7月19日電 (記者車柯蒙)近日,國家税務總局發佈《關於增值税消費税與附加税費申報表整合有關事項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公告》宣佈自2021年8月1日起,增值税、消費税分別與城市維護建設税、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報表整合,啓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費申報表(一般納税人適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費申報表(小規模納税人適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費預繳表》及其附列資料和《消費税及附加税費申報表》,《廢止文件及條款清單》所列文件、條款同時廢止。
記者梳理發現,增值税、消費税與附加税費申報表整合後,不僅對申報表進行了改進,而且對支撐申報的信息系統和電子税務局進行了功能的優化和完善。與此同時,新申報表中,除了實行主税附加税費合併申報外,還在一般納税人增值税納税申報內容、小規模納税人增值税納税申報內容等有關增值税申報方面進行了優化調整。
據悉,税務總局在成功推行財產行為税各税種合併申報的基礎上,實行增值税、消費税分別與附加税費申報表整合。旨在從優化税收營商環境,提高辦税效率,提升辦税體驗三方面為納税人、繳費人提供便利。
一是優化辦税流程。附加税費是隨增值税、消費税附加徵收的,附加税費單獨申報易產生與增值税、消費税申報不同步等問題,整合主税附加税費申報表,按照“一表申報、同徵同管”的思路,將附加税費申報信息作為增值税、消費税申報表附列資料(附表),實現增值税、消費税和附加税費信息共用,提高申報效率,便利納税人操作。
二是減輕辦税負擔。整合主税附加税費申報表,對原有表單和數據項進行全面梳理整合,減少了表單數量和數據項。新申報表充分利用部門共享數據和其他徵管環節數據,可實現已有數據自動預填,從而大幅減輕納税人、繳費人填報負擔,降低申報錯誤幾率。
三是提高辦税質效。整合主税附加税費申報表,利用信息化手段實現税額自動計算、數據關聯比對、申報異常提示等功能,可有效避免漏報、錯報,有利於確保申報質量,有利於優惠政策及時落實到位。通過整合各税費種申報表,實現多税費種“一張報表、一次申報、一次繳款、一張憑證”,提高了辦税效率。
值得注意的是,《公告》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按月度申報繳納增值税、消費税及附加税費的納税人,申報繳納所屬期2021年7月及以後的增值税、消費税及附加税費,適用《公告》。按季度申報繳納增值税、消費税及附加税費的納税人,申報繳納所屬期2021年第3季度及以後的增值税、消費税及附加税費,適用《公告》。納税人調整以前所屬期税費事項的,按照相應所屬期的税費申報表相關規則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