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首批系統重要性銀行名單出爐,有助於增強我國金融系統穩定性

由 睢風娥 發佈於 財經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記者 程維妙)10月15日,央行、銀保監會發布《系統重要性銀行附加監管規定(試行)》(下稱“《規定》”),同時公佈首批19家系統重要性銀行名單。中國民生銀行首席研究員温彬表示,名單的出台標誌着我國系統重要性銀行監管框架基本確立和落地,有助於增強我國金融系統穩定性。

説到“系統重要性銀行”概念產生的背景,是由於2008年金融危機給全球金融監管“上了一課”,防範“大而不能倒”問題成為監管改革的重要內容,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名單隨之產生,對上榜銀行提出更審慎的監管要求。

我國2018年提出將建立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名單,彼時也“預告”會有額外的附加資本要求和槓桿率要求。去年末《系統重要性銀行評估辦法》發佈,今年4月《系統重要性銀行附加監管規定(試行)(徵求意見稿)》出爐。

從15日發佈的《規定》看,在附加監管指標要求方面,系統重要性銀行分為五組,分別適用0.25%、0.5%、0.75%、1%和1.5%的附加資本要求,附加槓桿率為附加資本的50%,分別為0.125%、0.25%、0.375%、0.5%和0.75%。與4月的徵求意見稿內容無異。

同日發佈的首批系統重要性銀行名單共19家,按系統重要性得分從低到高分為五組:第一組8家,包括平安銀行、中國光大銀行、華夏銀行、廣發銀行、寧波銀行、上海銀行、江蘇銀行、北京銀行;第二組4家,包括浦發銀行、中信銀行、中國民生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第三組3家,包括交通銀行、招商銀行、興業銀行;第四組4家,包括中國工商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農業銀行;第五組暫無銀行進入。

“最終確定名單與此前市場預期的名單範圍相差不大,但更加強調入選銀行的重要性、穩健性和代表性。”温彬表示。這一名單的出台有助於進一步提升國內金融監管質效,促進與國際金融監管接軌,增強我國金融系統穩定性。

與國際比較,我國提出的附加資本要求水平適中。據瞭解,《巴塞爾協議Ⅲ》對系統重要性銀行提出的附加資本要求是1%-3.5%。有銀行業分析師對貝殼財經記者表示,附加資本要求會對銀行產生影響,但不太大,即使沒有這個標準,銀行也不敢卡在紅線上。

以工農中建四家國有銀行為例,2020年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分別為13.18%、11.04%、11.38%、13.62%。根據要求,四家銀行對應的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要在8.5%以上。可以看到,四大行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在滿足要求外仍有2個點以上的空間。

央行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入選的系統重要性銀行均滿足附加資本要求,無需立即補充資本,不會影響信貸供給能力。同時,《規定》對系統重要性銀行的資本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求建立資本內在約束機制,提高資本內生積累能力,切實發揮資本對業務發展的指導和約束作用。

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 程維妙 編輯 陳莉 校對 盧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