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 張曉蘭)6月7日,泰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泰禾集團”)發佈關於延期回覆深圳證券交易所2020年年報問詢函的公告。
公告顯示,泰禾集團於2021年5月31日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管理部下發的《關於對泰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報的問詢函》(簡稱“問詢函”)。問詢函要求泰禾集團就相關事項作出書面説明,並在2021年6月7日前將有關説明材料報送深圳證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泰禾集團在公告中表示,鑑於問詢函中涉及的工作量較大,公司預計無法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回覆工作。為保證問詢函回覆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經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公司將延期至2021年6月18日前完成問詢函回覆。
據悉,問詢函涉及利息資本化、減資事項、未歸還的債務明細、涉及訴訟、預付金額或比例是否合理、存貨跌價準備計提、股權投資及合作項目情況等多個方面,共12大項問題。
新京報記者 張曉蘭
編輯 武新 校對 柳寶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