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夏貝爾(06116-HK)未按公開披露的股份回購方案完成 負責人受紀律處分
【財華社訊】拉夏貝爾(603157,股吧)(06116-HK)公佈,上市公司實施股份回購,對公司股東權益和公司股票交易都將產生較大影響。公司對外披露大額回購計劃,使市場及投資者形成相應預期。公司未按公開披露的股份回購方案實施回購,實際回購金額僅達整體回購計劃金額下限的40%,實際執行情況與披露的回購計劃存在較大差異,且經延期後仍未按計劃完成回購,影響投資者及市場預期。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1.4條和《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實施細則》第五條、第四十一條等有關規定。
公司時任董事長邢加興(職務任期為2017年9月25日至2020年2月3日)、段學鋒(職務任期為2020年5月8日至今(2021年1月11日))作為公司經營決策及資訊披露的第一責任人,負責股份回購方案制定、披露和實施,未能勤勉盡責,對公司的違規行為負有責任。上述責任人的行為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第3.1.4條、第3.1.5條和《回購股份實施細則》第六條的規定及其在《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聲明及承諾書》中作出的承諾。對於本次紀律處分事項,公司及責任人在規定期限內回覆無異議。
鑑於上述違規事實和情節,經上海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委員會審核通過,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第16.2條、第16.3條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和監管措施實施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規則適用指引第2號——紀律處分實施標準》等有關規定,本所做出如下紀律處分決定:「對新疆拉夏貝爾服飾股份有限公司及時任董事長邢加興、段學鋒予以通報批評。」對於上述紀律處分,上海證券交易所將通報中國證監會,並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
(責任編輯:張洋 HN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