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引入基金遷冊機制 吸引全球投資基金落户

中新社香港9月30日電 (記者 曾平)香港特區立法會30日通過兩項有關引入基金遷冊機制的修訂條例草案,基金遷冊機制將於11月1日起正式實施。特區政府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對此表示歡迎,認為將鞏固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

《2021年證券及期貨(修訂)條例草案》和《2021年有限合夥基金及商業登記法例(修訂)條例草案》當天獲立法會三讀通過。修訂條例建立新的基金遷冊機制,讓現有在外地以公司或有限責任合夥形式成立的投資基金遷移註冊和營運地點到香港,分別註冊為開放式基金型公司或有限合夥基金。

許正宇表示,香港鋭意發揮作為國際資產及財富管理中心的優勢,引入基金遷冊機制令香港的投資基金制度趨於完善,以吸引世界各地投資基金落户香港,令香港成為首選的基金註冊地,帶動對本地相關專業服務的需求,鞏固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

香港有限合夥基金協會創會會長、中源資本創始合夥人李鷹認為,基金遷冊條例在國慶72週年之際獲得通過意義重大,特區政府在約一年時間內,成功完成推動香港私募基金產業發展的“三部曲”。條例的通過解決了基金管理人離岸基金遷冊回港的需求,必定給香港私募基金市場注入新的動力。

香港有限合夥基金協會創會會長、金杜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兼香港基金業務主管江競競表示,國際上幾個主流基金設立地均有成熟的基金遷冊機制,香港此次通過相關條例是與國際慣例接軌,相信將進一步推動香港資產管理行業的發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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