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不再審批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

北青-北京頭條記者今日(10月14日)從市場監管總局獲悉,市場監管總局印發《關於下放 5 類產品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審批權限 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將建築用鋼筋、水泥、廣播電視傳輸設備、人民幣鑑別儀、預應力混凝土鐵路橋簡支梁等5類產品生產許可證審批權限,全部下放至省級市場監管部門實施。這意味着,經過本次下放後,市場監管總局不再對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審批。

據介紹,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制度是我國改革開放初期建立起來的一項准入制度,主要目的是從源頭加強質量監管,防範系統性質量安全風險。這項制度自實施以來,對於保障產品質量安全、落實國家產業政策,促進市場經濟健康協調發展,發揮了重要的作用。近年來,隨着“放管服”改革的持續推進,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產品,已由2017年初的60類壓減到目前的10類。

為了確保審批工作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通知》要求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要進一步完善審批系統,調整修訂發證程序、文書和相關規定。對於涉及產業政策的產品,要嚴格核准相關文件,不得受理、審批違規新增產能生產項目的生產許可申請。

同時,要進一步優化審批服務,對企業提交的申請實施全流程電子審批,不斷提高生產許可受理審批的標準化、規範化和便利化水平;要進一步壓縮審批時限,簡化審批程序,對化肥產品實施告知承諾;在保證發證質量的基礎上,進一步改進審查和審批模式。

《通知》要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按照“雙隨機、一公開”的要求對獲證企業開展日常監督檢查,督促企業保持獲證條件。圍繞已取消和下放生產許可證管理的產品,要加強行業質量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對發現的產品質量安全風險及早研判、及時處置。要加大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力度,依法向社會公開監督抽查結果,強化後處理。對於監督抽查不合格率較高和發生嚴重質量安全事故的產品,要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消除質量安全風險隱患。

市場監管總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充分運用大數據等技術,精準識別重點工業產品質量安全風險點、生產企業質量安全狀況、區域性和行業性質量安全問題,針對不同風險等級採取差異化分類監管措施。

文/北青-北京頭條記者 藺麗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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