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有關地區和部門積極整改 已清償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 1.32 億元
中新社北京 1 月 5 日電 ( 記者 阮煜琳 ) 中國審計署 5 日發佈 2020 年第三季度國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跟蹤審計結果。22 個省和 2 箇中央部門在審計期間積極整改審計指出的問題,截至 2020 年 11 月 6 日,清償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 1.32 億元 ( 人民幣,下同 ) 。
2020 年第三季度,審計署組織對 31 個省 ( 自治區、直轄市 )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 以下統稱省 ) 和 30 箇中央部門、7 家金融機構開展國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跟蹤審計。
"重點審計了 13 個省和 30 箇中央部門拖欠賬款清理情況",審計署財政審計司相關負責人説,總的看,相關地區和部門採取措施穩步推進賬款清理工作。但審計也發現一些地區和部門存在未完成清償計劃、清欠台賬不準確等問題。
審計發現,部分地區未完成清償任務、虛報償還金額等。4 個省的 1 個地區和 5 家單位未按計劃清償 13.65 億元欠款,2 個省的 13 家單位虛報償還金額 5642.56 萬元。
審計署財政審計司相關負責人還介紹了有關地區和部門對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情況,截至 2020 年 11 月 6 日,22 個省和 2 箇中央部門在審計期間積極整改審計指出的問題,涉及金額 5.13 億元,其中,清償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 1.32 億元,退還各類違規多收費用 3562 萬元,追回各類違規發放、違規減免或被騙取套取的財政補助、銀行貸款等資金 2.2 億元,清理退還各類保證金 3842.3 萬元,盤活閒置資金 208.01 萬元。 ( 完 )
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