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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評“三晉老字號”,品牌創立須達到50年(含)以上

由 不新伏 發佈於 財經

省商務廳13日消息,依據《“三晉老字號”認定管理規範(試行)》,企業申報“三晉老字號”,其品牌創立須達到50年(含)以上。

依據《規範》,“三晉老字號”是指在山西省行政區域內,傳承獨特的產品、技藝或服務,擁有悠久的歷史背景、鮮明的中華民族或山西地域傳統文化背景和深厚的文化底藴,有一定的社會認知、認同度,形成良好信譽的品牌。我省將按照政府倡導、企業自願的原則,組織“三晉老字號”的認定和管理工作,由省商務廳組織行業專家對候選企業認定。對通過認定的“三晉老字號”,由省商務廳頒發牌匾和證書。

對認定的“三晉老字號”,省、市商務部門實施動態管理,將其列入正常、經營行為異常、整頓、除名等四類名錄。“三晉老字號”認定有效期限為五年。默認初始狀態為正常,企業符合相應條件的,將被列入對應管理名錄,整頓期內拒不整改或到期未完成整改的,自動列入下一個動態類別,直至除名。比如,被消費者正當有效投訴,且主要責任在老字號企業,將被列入經營行為異常名錄;老字號企業授權的任意第三方銷售不合格的老字號企業產品,對老字號品牌形象和信譽造成較大社會影響,而未採取必要的處置措施,將被列入整頓名錄。(記者 賈尚志)

來源:太原晚報

【來源:太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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