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華能清能院“打假”奧聯電子鈣鈦礦電池

由 閻桂榮 發佈於 財經

一則投資鈣鈦礦太陽能電池公告,讓奧聯電子(300585)成為了市場上的翻倍牛股,股價大漲之後,公司也收到了深交所下發的關注函。在回覆函中,奧聯電子詳談了投資鈣鈦礦電池的情況,也詳細介紹了合作伙伴胥明軍的履歷,其在鈣鈦礦行業業績非凡。不過,奧聯電子公告中披露的胥明軍履歷卻遭到了相關方“打假”。2月21日,華能清潔能源研究院(以下簡稱“華能清能院”)披露稱,奧聯電子公告中胥明軍簡歷中有關華能清能院的描述嚴重不實。受該消息影響,奧聯電子2月21日盤中股價跌停。對於上述情況,奧聯電子方面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公司已經開始核實相關情況,將盡快給到回覆,公司信息披露的內容都有相關證據。

對於上述情況,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智斌對北京商報記者表示,如果胥明軍履歷存在虛假成分,奧聯電子作為信息披露義務人,已涉嫌構成信息披露違規。不過,胥明軍履歷是否虛假也不能僅憑第三方的一家之言,鑑於該事項已嚴重影響股價,奧聯電子對該事項應做進一步的調查。

公司回應:信披內容都有證據

奧聯電子被“打假”一事讓公司股價盤中跌停。2月21日,奧聯電子就相關情況進行了回應。

交易行情顯示,奧聯電子2月21日盤中股價出現跳水,午後開盤封死跌停,盤中曾一度打開跌停,不過再度封死跌停板,當日報30.58元/股,總市值52.33億元。

消息面上,2月21日,華能清能院在其官微披露了《關於針對奧聯電子發佈失實公告的澄清聲明》,其中表示,公司與奧聯電子無任何合作協議、技術交流和業務往來,其公告中胥某簡歷中有關華能清能院的描述嚴重不實。胥某未曾受邀到訪華能清能院,也未曾參與華能清能院鈣鈦礦中試線的任何設備調試和工藝研究,公司與其個人亦無任何業務往來。

據瞭解,華能清能院所述事項源於奧聯電子的一則關注函回覆公告。

去年12月,奧聯電子披露公告稱,公司全資子公司奧聯投資與自然人胥明軍共同出資設立“南京奧聯光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奧聯光能”)並簽署《投資合作協議》,協議約定奧聯光能主要從事鈣鈦礦太陽能電池及其製備裝備的研發、生產、製備、銷售等。

上述事項引來了深交所關注,在今年2月10日向奧聯電子下發了關注函。2月13日,在關注函回覆中,奧聯電子詳細披露了此次合作的具體情況,並且介紹了合作伙伴胥明軍的履歷,1975年9月出生,本科學歷,2018年前有軍工/科技型企業從業經歷。

此外,奧聯電子在關注函中也詳細羅列了胥明軍在鈣鈦礦行業的主要業績,共計12項,其中有兩項涉及華能清能院,其一是“指導完成華能清能院550×650mm鈣鈦礦電池組件中試線工藝設備設計”,其二是“指導華能清能院550×650mm鈣鈦礦電池組件中試線效率驗收達標,最高認證效率達到16.8%”。

在華能清能院披露的澄清公告中就提到胥明軍上述兩項業績與事實不符,且文中“16.8%”的認證效率數據為杜撰數據,與公司認證數據不一致。另外,華能清能院指出,以上不實信息已通過新聞、公眾號等網絡平台廣為傳播,對公司聲譽產生嚴重的負面影響,針對奧聯電子的該行為,公司將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對於華能清能院的上述説法,奧聯電子方面2月21日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公司公告對外披露的信息都有相關證據,目前正在核實相關情況,將盡快給到回覆。

憑藉鈣鈦礦電池股價翻倍

股價封死跌停,可見市場對奧聯電子被“打假”事件反應強烈。

據瞭解,奧聯電子因為投資鈣鈦礦電池而成為市場翻倍牛股,公司投資者也賺得盆滿缽滿。東方財富數據顯示,去年12月披露投資鈣鈦礦電池的消息後,奧聯電子股價便進入了上行通道,公司股價接連大漲,還曾在2月9日盤中達到45.24元/股的高點。

經統計,在2022年12月12日-2023年2月10日這39個交易日,奧聯電子區間累計漲幅高達205.6%,之後公司股價有所回調。

獨立經濟學家王赤坤對北京商報記者表示,憑藉投資鈣鈦礦電池的消息,公司前期股價漲幅較大,華能清能院的澄清公告披露後,不免會引發市場對奧聯電子前期炒熱點的質疑。對此,奧聯電子方面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公司不存在炒熱點的情況,涉及鈣鈦礦電池的相關團隊已經成立,業務也在開展進行中。

而對於此次事件是否對雙方合作有影響,奧聯電子方面表示,目前合作未受到影響,鈣鈦礦電池業務仍在進行中。

資料顯示,奧聯電子所處行業為汽車零部件製造業,主要產品包括電子油門踏板總成、換擋控制器、低温啓動裝置、電子節氣門、電池管理系統和專用車輛電源系統等。2022年前三季度,奧聯電子實現營業收入約為2.75億元,同比下降21.31%;對應實現歸屬淨利潤、扣非後歸屬淨利潤分別約為2091萬元、-707.4萬元,分別同比下滑33.03%、123.98%。

2月21日,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智斌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如果奧聯電子披露的胥明軍履歷存在虛假的成分,奧聯電子作為信息披露義務人,已涉嫌構成信息披露違規。即便假設該種情形下的虛假履歷是由胥某提供,奧聯電子仍然負有核實義務,奧聯電子不能在公司公告中僅僅擔任“傳聲筒”的角色,此時奧聯電子相關高管亦有未勤勉盡責之嫌。

“不過,胥明軍履歷是否虛假也不能僅憑第三方的一家之言,鑑於該事項已嚴重影響股價,奧聯電子對該事項應做進一步的調查並儘快披露調查結果。”王智斌如是説。

北京商報記者 馬換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