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等集體拋棄美股!有何影響?
美股即將迎來新的大震動。
8月12日晚間,中國石油、中國石化、中國人壽、中國鋁業、上海石化等多家公司相繼發佈公告稱,擬將美國存托股從紐交所退市。
事實上,自2020年開始,已有多家中概股從美股市場“急流勇退”。而隨着美股市場對於中國公司的吸引力不斷下滑,上述中字頭企業從美股退市,又將帶來哪些影響?
多家公司擬將美國存托股從紐交所退市具體來看,中國人壽公告顯示,公司將根據證券交易法規定,申請自願將公司存托股從紐交所退市,並撤銷該等存托股及其對應H股在證券交易法項下的註冊。公司已就上述事項向紐交所發出通知。公司擬於2022年8月22日或之後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美國證交會”)提交一份25表格,以將公司存托股從紐交所退市。該等退市預計在25表格提交10日後生效。存托股在紐交所交易的最後日期預計為2022年9月1日或之後。自該日期之後,公司存托股將不再於紐交所掛牌和交易。
關於原因,中國人壽在公告中表示,綜合考慮本公司美國存托股份的交易量與本公司境外普通股(“H股”)全球交易量相比有限,以及維持存托股在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和該等存托股及其對應H股在1934年美國證券交易法(經修訂)(“證券交易法”)項下的註冊並遵守證券交易法規定的定期報告要求及相關義務所涉及的行政成本較高。
圖片公告摘要,數據來源:中國人壽公告
中國石油公告,公司擬於2022年8月29日或前後向SEC遞交表格25,以將其存托股自紐交所退市。存托股的退市預計在表格25遞交十日後生效。存托股在紐交所的最後交易日期為2022年9月8日或前後。於該日期及自該日期之後,公司的存托股不再於紐交所掛牌。
關於原因,中國石油則在公告中表示,考慮到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因素:目前存托股佔公司H股及總股數比重很小,交易量與公司H股全球交易量相比較低,同時由於不同上市地監管規則差異,導致繼續維持存托股在紐交所上市的披露義務需要公司付出較大的行政負擔,以及公司從未使用紐交所二次融資功能且聯交所和上交所具有較強可替代性,可滿足公司正常經營的籌融資需求。
中國石化、中國鋁業、上海石油化工股份等在公告中的表述與中國石油類似,主要還是存托股比重很小、而維持負擔較大等。
英大證券首席經濟學家兼研究所所長李大霄對《國際金融報》記者表示,這部分企業多為世界500強企業,且多已在港股或A股上市,上述決定不影響企業繼續利用境內外資本市場融資發展。
目前,中國鋁業、中國石油、中國石化、中國人壽、上海石化均在A股、港股、美股三地上市。
有何影響2021年3月,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通過了《外國公司問責法案》的最終修正案。根據該法案,在美上市公司必須要解決長期審計合規性的爭議。如果在美上市外國公司連續三年無法讓美國監管機構檢查審計底稿,可能會被強制退市。
上述法案通過後,SEC已經公佈了多批“預摘牌”中概股名單,名單裏面包括B站、中通、京東、拼多多、騰訊音樂、攜程等。近日,SEC更新了一批“預摘牌名單”,阿里巴巴、蘑菇街、獵豹移動、波奇寵物等4家中概股企業被加入名單。
對此,阿里巴巴回應稱,將繼續留意市場動態,遵守適用的法律法規,並努力保持同時在紐交所和香港聯交所的兩地上市地位。
可以看出,隨着美國不斷強化對於外國公司的監管政策,中概股市場的監管環境發生明顯的變化,退市風險大大增加。
一位接近美股投資機構的人士表示,由於中概股公司應在2023年底之前提交審計底稿,中國石油、中國人壽這類涉及國家敏感行業如金融、能源、軍工等的公司,只能選擇退出美國市場。
事實上,自2020年開始,已有多家中概股從美股市場“急流勇退”,例如58同城、搜狗、聚美優品、新浪等多家知名企業。
除了監管環境的變化、美股上市維護成本高,美股市場對於中國公司的吸引力也在下滑。
某知名券商高管對《國際金融報》記者表示,美股原來是一個國際化最大的股票市場,但現在它這個稱號有些褪色。企業如果在美股上市的成本和負擔較大時,可能會選擇其他交易市場。另外,一些同時在A股和美股上市的公司,其在A股往往更受投資者認可,從而獲得更高的市盈率。A股市場較高的市盈率、高估值、高融資額始終對這些公司充滿吸引力。
對於多家公司啓動美股退市,證監會表示,上市和退市都屬於資本市場常態。根據相關企業公告信息,這些企業在美國上市以來嚴格遵守美國資本市場規則和監管要求,作出退市選擇是出於自身商業考慮。這些企業都在多地上市,在美上市的證券佔比很小,目前的退市計劃不影響企業繼續利用境內外資本市場融資發展。中國證監會尊重企業根據自身實際情況、按照境外上市地規則作出的決定。中國證監會將與境外有關監管機構保持溝通,共同維護企業和投資者合法權益。
相較於美股市場的收緊,A股市場對企業的包容性反而不斷在增加,同時科創板和北交所的設立讓公司上市有了更多的選擇。
比如,上交所近期發佈實施《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發行上市審核規則適用指引第7號——醫療器械企業適用第五套上市標準》。上交所進一步明確醫療器械企業適用第五套上市標準的情形和要求,進一步完善科創板支持醫療器械“硬科技”企業上市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