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10月14日電 14日盤後,鹽津鋪子公告,公司原高級管理人員邱湘平於10月14日收到湖南證監局出具的《關於對邱湘平採取出具警示函監管措施的決定》。
據警示函,作為鹽津鋪子高級管理人員,邱湘平今年4月22日通過集中競價方式賣出鹽津鋪子股票5.90萬股。當日晚間,鹽津鋪子披露《2022年一季度報告》。
湖南證監局指出,邱湘平的減持行為發生在鹽津鋪子季度報告公告前十日內,且未按照相關規定在首次賣出的15個交易日前預先披露股份減持計劃。違反了《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第八條和《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第十二條的規定。
依據《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第十四條、《監管職責指引第3號-行政監管措施》第四十二條的規定,湖南證監局決定對邱湘平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鹽津鋪子稱,邱湘平已於5月10日向公司董事會提交書面辭職報告,因個人原因申請辭去公司總經理助理職務。邱湘平收到湖南證監局的警示函後,表示接受湖南證監局的監管措施決定,將引以為戒,自覺維護證券市場秩序,保證不再發生類似行為。
鹽津鋪子2022年一季度財報顯示,公司營業收入5.75億元,同比回落2.91%;淨利潤6139.95萬元,同比回落2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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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市場方面,鹽津鋪子股價在一季度財報披露後的第一個交易日(4月25日)下跌6.67%,報收60.88元,隨後進入上升通道,至8月17日盤中最高至99.98元。
從市場表現來看,邱湘平違規減持“完美”避開了一波上漲行情。(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