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消息,中國銀保監會浙江監管局官網顯示,浙江義烏農村商業銀行近日因“三宗罪”被罰款230萬元。
行政處罰書顯示,浙江義烏農村商業銀行的主要違法違規行為,包括貸款“三查”不到位,對公信貸資金被挪用於購房、個人貸款資金被挪用於購房、流動資金貸款違規用於固定資產投資、向不符合條件的借款人發放貸款;違規向城投公司等其他機構提供土地儲備融資;轉嫁成本。
另外,相關責任人金小紅因對浙江義烏農村商業銀行貸款“三查”不到位,流動資金貸款違規用於固定資產投資、轉嫁成本等違法違規行為負有直接責任,而被處以警告,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是中國銀保監會金華監管分局。
《財經天下》週刊查詢發現,浙江義烏農村商業銀行此前還曾因不同事由已多次被罰。2022年1月,該行因違規開展衍生產品交易業務,被罰款20萬元。2021年、2020年,該行還曾兩次因信貸管理嚴重不審慎,被罰款25萬元。(文|《財經天下》週刊 劉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