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整個歐洲的合規部門來説,近日有了一個好消息,ESMA最近的公開文件對最佳執行報告(包括RTS 27和28)的有效性提出了質疑,稱 “報告很少有機會在歐洲的市場上出現。”
RTS全稱Regulatory Technology Standards,由ESMA制定,目的在於指導訂單最佳成交。RTS 27和28報告旨在使公眾和投資者能夠評估公司訂單執行的質量。
從網站的下載量非常低就可以看出投資者很少越多。因此,我們認為投資者不能或不可能根據這些數據在公司之間進行任何有意義的比較。"
這樣的分析導致ESMA考慮在疫情危機期間暫停最佳執行報告要求是否合適,並指出這樣的措施將 釋放資源目前用於製作報告,而不要求公司和場所投資於昂貴的實施......[並且這樣做也]不會導致消費者保護的減少,因為投資者目前根本不閲讀報告。"
作為2021年即將到來的MiFID II審查的一部分,ESMA正在向歐盟委員會建議全面暫停這方面的要求。
此前,針對疫情危機,關於MiFID II所規定的提交最佳執行報告的截止日期,ESMA在對歐盟境內監管機構的指導意見中稱,監管機構在日常執行RTS 27、28時,不應優先對執行場所採取監管行動,並在行使監管權力時採用基於風險的方法,尤其是在最後期限方面。
ESMA指出應看到這個公共衞生事件帶來的挑戰,在無法發佈RTS 27報告的情況下,ESMA提供了一個報告延期,“在截止日期後,在合理可行的情況下,儘快且不遲於下一個報告截止日期”。
CySEC迅速確認將效仿ESMA,發佈C375通函,延長報告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