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貝殼財經訊,近日,有媒體報道,由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銷的規模為人民幣 5 億元的大業信託·君睿 15 號(九通基業)項目集合資金信託計劃出現實質性違約,未向投資者分配 2021 年第二季度的利息。該信託計劃已於 2021 年 8 月 14 日到期,投資者尚未收到明確的信託利益分配方案。
以下為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回應
一、媒體報道簡述
近日,有媒體報道,由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本公司)代銷的規模為人民幣 5 億元的大業信託·君睿 15 號(九通基業)項目集合資金信託計劃出現實質性違約,未向投資者分配 2021 年第二季度的利息。該信託計劃已於 2021 年 8月 14 日到期,投資者尚未收到明確的信託利益分配方案。
二、相關情況説明
本公司針對上述報道事項進行了調查、核實,現將相關情況説明如下:
本公司為大業信託·君睿 15 號(九通基業)項目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的代銷機構,該信託計劃的產品發行方及主動管理人為大業信託有限責任公司(簡稱大業信託)。該信託計劃信託資金用於向九通基業投資有限公司提供融資人民幣 5 億元。為擔保九通基業投資有限公司支付義務的履行,華夏幸福基業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了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該信託計劃已於 2021 年 8 月 16 日到期。根據大業信託 2021 年 8 月 16 日出具的《大業信託·君睿 15 號(九通基業)項目集合資金信託計劃臨時公告》,截至本公告日期,大業信託仍未收到融資方應支付的款項,保證人亦未履行保證責任。
大業信託依據該信託計劃受益人的投票表決結果,已經代表該信託計劃受益人加入了華夏幸福基業股份有限公司債委會(簡稱債委會)。依據債委會規程,各債權人的債務化解方案,需等待債委會確定的統一債務化解方案公佈後方能得知。目前債委會尚未公佈債務化解方案。
本公司將從維護本公司客户利益角度出發,督促主動管理方大業信託妥善解決信託利益的分配問題。
三、其他説明
本公司發佈的信息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網站刊登的披露文件為準。
本公司將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要求,認真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及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編輯 宋鈺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