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晚間,融創中國發布公告稱,公司將於2022年3月31日(星期四)舉行董事會會議,以考慮及批准(其中包括)該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未經審核年度業績及其發佈,以及考慮派發末期股息(如有)。
公告中稱,由於中國內地及香港地區近期的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疫情導致的出行、物流及其他限制,融創中國的審計程序無法按期完成,主要包括銀行、客户及供應商等函證程序,由於本集團中國內地部分主要運營城市(杭州、天津、青島等)及香港地區等快遞停運,以及本集團各地有員工被隔離或辦公現場被封控,部分附屬公司蓋章困難,導致函證發出延誤;同時,銀行、客户及供應商等函證接收情況不可控,存在較多二次或三次發函,導致函證確認程序延誤。
另外,需現場檢查的審計流程受到阻延,如針對合作方及金融機構的訪談、憑證檢查等。因而本公司預期無法根據上市規則第13.49(1)條,於2022年3月31日或之前刊發該集團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經審核年度業績。待審計程序完成後,融創中國將在切實可行情況下儘快發佈經該公司核數師同意的經審核年度業績。
同時,融創中國將於2022年3月31日刊發該集團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未經審核年度業績。
融創中國同日發佈的另一則盈利預警中表示,預期2021年度公司擁有人應占溢利較去年下降約85%,核心淨利潤較去年下降約50%,主要由於本集團本年度處置貝殼股票錄得投資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