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居財經訊 蘭蘭 12月4日,樂居財經獲悉,新華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華聯”)由於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被採取了限制高消費措施,限制消費令於11月30日對外發布。
傅軍作為新華聯法定代表人,同樣被開出了限制消費令,不得實施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以上艙位;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旅遊、度假;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據悉,新華聯曾涉及司法案件157起,歷史被執行人24次,歷史被執行總金額高達約47億元。裁判文書統計分析顯示,所涉及案件中,信託糾紛案件執行最多,達23起。
近日,新華聯發佈三季度財務報告。前三季度實現營業收入35.55億元,同比減少36.79%,前三季度淨虧損6.80億元。三季度實現營業收入18.30億元,同比減少22.22%。期內淨虧損1.15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