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上海3月30日電(上海證券報記者 李苑)集成電路和軟件產業再迎政策利好。財政部、海關總署和税務總局近日出台《關於支持集成電路產業和軟件產業發展進口税收政策的通知》提出,集成電路線寬小於65納米的邏輯電路、存儲器生產企業進口國內不能生產或性能不能滿足需求的自用生產性原材料、消耗品等5種情形免徵進口關税。
“《通知》在原有的集成電路產業和軟件產業發展進口税收優惠政策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了適用免徵進口關税的範圍,以促進集成電路產業的發展。”北京國家會計學院財税政策與應用研究所所長李旭紅在接受上海證券報記者採訪時表示。
在她看來,這也是在我國原有的企業所得税對於集成電路企業優惠的基礎上,進一步在進口關税方面給予優惠,使税收政策形成協同效應,以促進集成電路產業的發展。
相較2015年制定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線寬標準0.5微米(500納米),此次集成電路線寬提高到65納米。同時,對於集成電路產業的關鍵原材料、零配件(靶材、光刻膠、掩模版、封裝載板、拋光墊、拋光液、8英寸及以上硅單晶、8英寸及以上硅片)生產企業,進口國內不能生產或性能不能滿足需求的自用生產性原材料、消耗品,亦免徵進口關税。
根據海關統計,2020 年我國進口集成電路5435億塊,同比增長22.1%。受年後市場需求回升、部分企業提前備貨等因素影響,今年前2月我國進口集成電路較去年同期增長了36%。
李旭紅認為,我國集成電路產業還存在一些有待進一步發展的領域,通過在進口環節予以免税的方式可以降低購進原材料的成本,尤其是在一些國內不能生產或性能不能滿足需求的原材料領域。
此次《通知》主要是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印發新時期促進集成電路產業和軟件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國發〔2020〕8號)。安永中國税務合夥人許津瑜介紹,從税收優惠政策分析,就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或項目而言,支持力度是階梯式的,集成程度越高,税收支持力度越大。
“上述政策實際上傳遞一個清晰的信號,國家鼓勵軟件等企業提高研發水平。國家進口免税政策,將促進公司數據湖系列產品開發軟件的國產自主可控和信創產業化。”易華錄董秘顏芳對上海證券報記者表示。
同時,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等5部門近日發佈的《關於支持集成電路產業和軟件產業發展進口税收政策管理辦法的通知》也明確,制定並聯合印發享受免徵進口關税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先進封裝測試企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的關鍵原材料、零配件生產企業清單,以及享受免徵進口關税的國家鼓勵的重點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和軟件企業清單。
國家發展改革委今年2月發佈的《關於印發享受税收優惠的集成電路企業或項目、軟件企業清單制定有關要求的通知(徵求意見稿)》,進一步明確了參與申請的芯片企業的具體條件。其中包括,擁有關鍵核心技術和自主知識產權,並以此為基礎開展經營活動,且彙算清繳年度研究開發費用總額佔企業銷售總額的比例不低於2%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