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醫保領域第一部法律條例來啦
2月19日
《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頒佈
條例將於今年5月1日正式實施
有哪些規定?
一起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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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保將處騙取金額2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
條例首次具體明確參保人員義務,若個人以騙保為目的,將醫保憑證交由他人冒名使用,或重複享受醫保待遇等,將暫停其醫療費用聯網結算3至12個月,並處騙取金額2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同時,條例明確要求,醫保基金專款專用,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佔或者挪用。
條例將於今年5月1日正式實施
《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將於2021年5月1日起實施。條例共5章50條。落實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的要求,強化醫療保障服務。建立健全全國統一的醫療保障經辦管理體系。明確基金使用相關主體的職責,規範基金使用行為。健全監督體制,強化監管措施。細化法律責任,加大懲戒力度。
嚴禁通過偽造、塗改醫學文書或虛構醫藥服務等騙取醫保基金,對違法違規行為通過責令退回資金、暫停醫保結算、罰款、吊銷定點醫藥機構執業資格等加大懲戒,管好用好醫保資金,維護羣眾醫療保障合法權益。
依法管好用好醫保資金
醫保基金不僅含有國家財政的投入,也含有老百姓的個人繳費。隨着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持續提高,人民羣眾對健康的重視程度日益提升,個人的醫保基金繳費水平也在逐年升高。因此對醫保基金有效監管,將百姓的看病錢用在刀刃上,已經成為全社會的共識。
根據國家醫療保障局提供的數據顯示,2019年,全國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含生育保險)收入24421億元,支出20854億元,累計結餘27697億元。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本人按照一定比例進行繳費。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實施財政補助和個人繳費相結合的籌資模式。2019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居民人均繳費水平全國平均為781元,其中個人繳費235元,財政補助546元。
國家醫療保障局規財法規司司長王文君表示,這部條例維護的是14億羣眾的權益,對基金安全運行的維護,人人有責,只有每一個人知法、守法、愛法、護法,這樣才能夠營造一個大家都共同來維護基金安全、共同來維護健康的立法初衷。
來源/央視新聞、新華視點
來源:西海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