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網資本市場訊 A股牛年開局第一週,年報預告低迷的美盈森就因多項違規而遭責令改正。2月19日晚,美盈森發佈公告稱,公司收到深圳證監局公司下發的《關於對美盈森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原因是美盈森治理、財務會計核算不完善,以及信息披露不完整。另外,包括公司現實控人在內,監管部門決定對涉及上述違規行為6位前任及現任公司高管,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美盈森公告顯示,公司治理不完善問題表現在三個方面:
三會運作不規範。公司部分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未按規定出席或列席股東大會,也未出具書面請假説明,不符合《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關於股東授權委託事項,公司未嚴格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六十一條的相關規定執行,股東大會會議管理不規範。
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不規範。公司修訂的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制度未明確向相關知情人通報保密義務的必要方式。部分事項的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不完整;業績預告、業績快報披露未做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2016年和2020年籌劃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過程中,未製作重大事項進程備忘錄。
《募集資金管理制度》未包含責任追究條款。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未包含責任追究相關條款,不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第三條的規定。
美盈森財務會計核算不規範的問題表現在三個方面:
存貨管理及核算不規範。公司母公司及3家子公司人工製表核算存貨成本,在半年度末及年末製作存貨餘額明細表時,才能掌握存貨具體數量及金額情況,對存貨管控不嚴;部分子公司產品出庫成本結轉金額不準確;部分子公司因人工操作原因導致成本核算錯誤。
部分金融資產核算不規範。2015年及2016年,公司在收購匯天雲網集團有限公司股權的相關事項中,未充分考慮業績承諾方的信用風險及償付能力,審慎評估業績補償相關或有對價的公允價值,在相關年度確認相關金融資產和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相關股權收購協議約定公司在未來時點滿足一定條件下有權要求原股東回購標的公司股權,該項回購權構成一項衍生金融工具,公司未對該項衍生金融工具予以確認,此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2006年)相關規定。
(三)未嚴格執行新金融工具準則相關規定。公司未綜合考慮對應收票據的業務管理模式和合同現金流特徵,將相關的應收票據重分類為應收款項融資;公司確認相關其他權益工具投資時,未審慎評估和分析其公允價值,兩方面均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2017年)的相關規定。
關於美盈森信息披露不完整。公司2019年年度報告和2020年半年度報告未披露子公司東莞市美盈森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資金被凍結情況,不符合《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15號――財務報告的一般規定》(2014年修訂)的相關規定。此外,公司部分員工借款餘額較大、掛賬時間較長,部分投資項目審議程序不規範,不符合《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範》的相關規定。
就此,深圳證監局判定,上述情況反映出公司在公司治理、財務會計核算、信息披露、內部控制方面存在不規範的情況,也直接影響到公司相關信息披露數據的準確性,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二條的相關規定,決定對公司採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
另外,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深圳證監局決定對張珍義(2015年9月至2019年11月擔任公司董事長及總經理)、現實控人王海鵬(2019年11月至今擔任公司董事長)、王治軍(2019年11月至今擔任公司董事及總經理)、黃琳(2007年9月至2019年11月擔任公司董事會秘書及副總經理、2016年11月至今擔任董事)、袁宏貴(2013年9月至今擔任公司財務總監),以及劉會豐(2019年11月至今擔任公司董事會秘書及副總經理)分別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IFIND資料顯示,美盈森所在行業為包裝印刷業,其主營業務為輕型、重型包裝產品、電子標籤及RFID產品的研發和產銷,併為客户提供包裝產品設計、包裝方案優化等第三方採購與包裝產品物流配送、供應商庫存管理等包裝一體化服務。
美盈森於2009年11月上市,登陸A股以來營收持續上升,淨利增速在2013年觸及高峯迎來拐點。2020年三季報,公司實現歸母淨利1.54億元,創下上市以來最低增速記錄——同比為-49.17%。
美盈森歸母淨利增速統計:
來源:IFIND,財經網
經梳理發現,美盈森近12月來的市淨率為1.14,在A股上市同業公司中排名處於墊底之列;2016年至2019年的淨資產收益率為8.06%,低於行業均值9.55%。公司日前公佈的年報預告顯示,預計2020年盈利18,734.77萬元至26,763.96萬元,同比降幅達50%至65%,果真如此,將刷新淨利增速最低記錄。
來源:公司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