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正大因財務造假被罰,肥料大王萬連步亦被罰,受損投資者可索賠

金正大因財務造假被罰,肥料大王萬連步亦被罰,受損投資者可索賠

雷達財經 文|長帆 編|深海

近日,證監會官網披露了對金正大、萬連步、李計國、唐勇、崔彬、高義武、顏明霄、鄭樹林、徐恆軍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經查明,金正大存在多項違法事實:其中,2015年至2018年上半年,金正大及其合併報表範圍內的部分子公司通過與其供應商、客户和其他外部單位虛構合同,空轉資金,開展無實物流轉的虛構貿易業務,累計虛增收入2,307,345.06萬元,虛增成本2,108,384.88萬元,虛增利潤總額198,960.18萬元。

其次,金正大未按規定披露其與諾貝豐(中國)農業有限公司的關聯關係及關聯交易;未按規定披露其與富朗(中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諾泰爾(中國)化學有限公司的關聯關係及關聯交易。

此外,金正大部分資產、負債科目存在虛假記載。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金正大作為出票人和承兑人,通過包商銀行、中國民生銀行、華夏銀行、浙商銀行等四家銀行向臨沂凡高農資銷售有限公司等7家參與前述虛構貿易業務的公司開具商業承兑匯票,累計金額102800萬元;金正大通過領用虛假暫估入庫的原材料和實際已盤虧的存貨、虛構電費和人工費等方式虛構生產過程,虛增產成品254,412.84萬元,並通過虛假出庫過程,計入發出商品科目;金正大還將從諾貝豐虛假採購並暫估入庫的65,302.33萬元貨物也計入發出商品科目,最終形成發出商品319,715.17萬元。上述情況導致金正大《2019年年度報告》虛增存貨319,715.17萬元,虛增利潤總額14,181.26萬元,虛增負債(其他應付款/應付職工薪酬)1,435.84萬元。

綜上,金正大披露的《2018年年度報告》《2019年半年度報告》《2019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金正大實際控制人、時任董事長、總經理萬連步決策前述虛構貿易業務、虛增發出商品等事項;知悉金正大與諾貝豐、富朗、諾泰爾之間真實的關聯關係;參與決策金正大向諾貝豐劃轉非經營性資金;知悉金正大向部分參與虛構貿易業務的公司開具票據用於融資。此外,多位時任高管也負有責任。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並結合違法行為跨越新舊《證券法》適用的特別情形,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證監會決定:對金正大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150萬元罰款;對萬連步給予警告,並處以240萬元罰款,其中作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罰款120萬元,作為實際控制人罰款120萬元。此外,李計國等多位時任高管被罰。

據律師介紹,證監會正式處罰落地後,受損投資者可參與索賠。目前,兩個區間的投資者可以向金正大提起索賠訴訟。分別是2016年3月29日至2020年6月29日;2020年6月30日至2020年9月14日期間買入金正大且在對應期間內未全部清倉的投資者。受損投資者可以關注微信公眾號“雷助吧”進行報名登記。

同日發佈的市場禁入決定書顯示,當事人萬連步、李計國的違法情節較為嚴重,依據相關規定,證監會決定:對萬連步採取10年市場禁入措施,對李計國採取5年市場禁入措施,對唐勇採取3年市場禁入措施。

資料顯示,金正大於2010年9月上市後,一度成為國內民營化肥龍頭企業,創始人萬連步更有“中國複合肥大王”之稱。

除了被監管處罰,金正大還出現鉅額虧損。根據公司近日發佈的業績預告,公司預計2021年虧損3.6億至6.8億元。

對於金正大的後續發展,雷達財經將繼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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