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下月施行

《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將於5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醫保局日前宣佈:將在全市範圍內開展為期一個月的“宣傳貫徹《條例》加強基金監管”集中宣傳月活動,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着力提升條例知曉率,共同維護醫保基金安全。

即將實施的《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明確了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原則,強化了基金使用相關主體職責,構建了系統的基金使用監督管理體制機制,特別是提出加大對違法行為的懲處力度,比如規定參保人員涉嫌騙取醫療保障基金支出且拒不配合調查的,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可以要求醫療保障經辦機構暫停醫療費用聯網結算;暫停聯網結算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由參保人員全額墊付。將本人的醫療保障憑證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重複享受醫療保障待遇、利用享受醫療保障待遇的機會轉賣藥品,接受返還現金、實物或者獲得其他非法利益的個人,由醫療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造成醫療保障基金損失的,責令退回;屬於參保人員的,暫停其醫療費用聯網結算3個月至12個月。

北京市醫保局自成立以來,始終將“嚴厲打擊欺詐騙保”作為首要任務,通過開展打擊欺詐騙保專項治理工作,2018年至今共對4527家次定點醫療機構的不合理支出進行了拒付或追回,共拒付、追退回、核減醫保基金不合理支出5.79億元。通過與市公安局建立協作機制,先後破獲欺詐騙保案件173起,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316人。

上午的宣傳月啓動儀式上,北京市定點醫療機構、醫保基金社會監督員代表分別宣讀了倡議書,向定點醫藥機構和參保羣眾發出“宣傳貫徹《條例》加強基金監管”的倡議。工作人員現場為市民解答醫保政策、普及《條例》內容、宣傳打擊欺詐騙保工作成果,併發放了宣傳摺頁等材料。市醫保局表示,市區醫保部門將以宣傳貫徹落實《條例》為契機,通過開展全覆蓋監督檢查、多部門聯合執法,嚴厲打擊欺詐騙保行為,同時要求定點醫藥機構加強內部管理和行業自律,倡議全社會積極參與醫保基金使用監督,共同維護醫保基金安全。(記者 楊緒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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