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證信用創業板定位遭遇質疑:背靠12家券商股東 主營業務具有金融屬性

挖貝網 1月28日消息,中證信用增進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證信用”)創業板IPO申請獲深交所受理。近日,該公司收到深交所下發的審核問詢函,要求其對公司業務符合創業板定位的合理性進行説明。

中證信用是一家綜合信用服務機構。該公司成立於2015年5月,是由安信證券等20位發起人簽署《中證信用增進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協議》,約定發起設立的。

成立之初公司主要立足證券行業,為企業在資本市場發債提供信用增進服務。目前,該公司以信用增進為基點,為機構客户提供包括信用風險管理、信用增進、信用資產交易管理等服務。截至招股説明書籤署之日,中證信用有直接股東35名,包括東吳證券、安信證券、廣發證券、前海金控、太平洋人壽等。

中證信用創業板定位遭遇質疑:背靠12家券商股東 主營業務具有金融屬性
數據顯示,該公司報告期內總收入分別為8.21億元、11.37億元、11.49億元、7.31億元,當中投資業務收入佔總收入比例分別為56.45%、46.22%、46.22%、45.15%。目前,公司主營業務收入以信用增進為主,信用增進服務收入佔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分別為60.25%、53.83%、54.21%、55.86%。

中證信用在招股書中表示,目前在國內鮮有與公司全面直接競爭的企業,但在細分領域公司仍面臨部分傳統模式型企業,例如德勤、穆迪、中城國際信用評級等,以及科技賦能型企業,例如螞蟻信用評估、深圳微眾信用等公司的不同程度的競爭。

中證信用稱,公司屬於“商務服務業-信用服務”。據本次創業板申報提供的《保薦工作報告》中顯示,中證信用提供的各類信用服務中,信用增進服務具有一定的金融屬性,但公司的業務與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進行了深度融合,故符合創業板行業定位。同時,報告期內中證信用使用自有資金開展投資業務,以實現公司資產的保值增值。

中證信用創業板定位遭遇質疑:背靠12家券商股東 主營業務具有金融屬性
對此,深交所在審核問詢函中,要求中證信用結合國內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具體政策內容,補充披露主營業務中信用增進服務是否屬於國家鼓勵發展的行業類型,並結合信用增進業務及投資業務的實質,補充披露公司符合創業板行業定位的合理性。

中證信用創業板定位遭遇質疑:背靠12家券商股東 主營業務具有金融屬性
中證信用回覆表示,據《上市公司行業分類指引(2012年修訂)》分類,所屬行業為“L 租賃和商務服務業”中的“L72商務服務業”。公司的信用增進業務是全信用價值鏈服務的一部分,雖然具有一定的金融屬性,但公司的業務與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進行了深度融合,屬於《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企業發行上市申報及推薦暫行規定》第四條所述之“與互聯網、大數據、雲計算、自動化、人工智能、新能源等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深度融合的創新創業企業”。

中證信用表示,信用服務行業屬於國家鼓勵發展的行業,公司為國家發改委認定的首批綜合信用服務機構試點。在信用增進業務上,公司融合各類信用科技手段,與一般意義上的融資擔保業務形成了實質性差異。在業績方面,公司近三年營業收入年均複合增長率18.31%,扣費淨利潤年均複合增長率21.18%,具有較好的成長性及增長預期。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1208 字。

轉載請註明: 中證信用創業板定位遭遇質疑:背靠12家券商股東 主營業務具有金融屬性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