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拉卡拉發佈2020年業績預告,淨利潤增速明顯下滑

由 烏雅竹雨 發佈於 財經

上週五晚間,拉卡拉發佈2020年業績預告,公司預計2020年實現母淨利潤為8.7億元―9.5億元,同比增長8%―18%;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淨利潤為8.45億元—9.25億元,同比增長7%—17%。

業績增速或為2015年來最低

對於業績變動原因,拉卡拉在公告中表示,去年公司抓住國內疫情緩解、復商復市的窗口,加強經 營管理,加大產品創新和市場拓展力度,克服疫情影響。支付科技業務自三月份開始呈現持續增長,交易規模創歷史新高;圍繞商户經營的信息科技、金融科技等高毛利業務也繼續保持高速增長,收入佔比一步提升,並帶動了公司主營業務收入和淨利潤較快增長。此外,拉卡拉預計報告期內公司非經常性損益對公司淨利潤影響金額約為 2500 萬元,主要為政府補助。

不過從近幾年拉卡拉年報的情況看,2020年其淨利潤增速已經創下了最低值。2014年拉卡拉淨利潤虧損,從2015年至2019年,其扣非後淨利潤分別為1.13億元;3.38億元;4.48億元;5.79億元;7.93億元;增速分別為163.15%;199.74%;32.47%;29.3%;36.99%。經歷2015年和2016年連續的爆發式增長後,拉卡拉業績增速回歸常態,但也基本保持在30%以上的增長幅度,而按此次業績預告,2020年拉卡拉業績增速有可能下滑至個位數,創下自2015年扭虧以來的最低值。

去年曾被多家銀行“拉黑”

不過和業績相比,違規事件的頻發才是拉卡拉最受爭議的地方。2019年11月,江蘇淮安警方依法打擊了7家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的公司,涉嫌非法緩存公民個人信息1億多條,其中,拉卡拉支付旗下的考拉徵信涉嫌非法提供身份證返照查詢9800多萬次,獲利3800萬元。

此後,拉卡拉做出一系列回應,並儘量撇清與考拉徵信的關係,但外界對其的質疑聲並沒有完全停止。而2020年,拉卡拉再次曝出爭議性事件。2020年6月15日,民生銀行就發佈了關於民生信用卡積分累計規則調整的公告,自2020年8月1日起,將對信用卡積分累計規則進行調整。其中部分第三方支付機構受理的交易,不再累計積分,以商户編號前三位代碼進行識別,同時不累計積分的支付機構將按月更新,以民生銀行信用卡官方網站公示的最新版本為準。自2020年8月1日(含)起收單機構編碼前三位為801、822、823、826、829、831、833、834、836、843、847-850、857、864、887、890、900不再累計積分。

2020年6月18日,廣發銀行發佈關於廣發銀行信用卡不累積積分商户的公告。公告稱,自2020年8月2日起,為保障客户用卡安全、鼓勵規範用卡,廣發將新增加不累積積分商户名單。

2020年9月2日,光大銀行銀行信用卡中心發佈了《關於光大銀行信用卡不累積積分商户的公告》。

2020年9月30日,華夏銀行發佈公告,對部分第三方支付機構受理的交易不再累計積分,同時“不累計積分的支付機構將不定期更新”。根據華夏銀行公佈的收單機構商户編碼前三位號碼,被“拉黑”的機構有19家,分別為:卡友支付、拉卡拉、匯付、銀盛支付、聯動優勢、易生支付、海科融通、現代金融、隨行付、開店寶、中付支付、錢寶科技、嘉聯支付、付臨門、國通星驛、和融通、瑞銀信、樂刷、暢捷通。

對於拉卡拉被多家商業銀行集體“拉黑”,有專業人士指出,某些第三方支付機構通過POS機,與用户聯手套取現金,故意製造虛假商業買賣交易單據,銀行的‘拉黑’行為主要是用來防範信用卡和收單機構的惡性交易防範金融風險。這裏主要指的就是信用卡積分“套現”,一般都是在費率較低的商户端頻繁、大額刷卡,獲得信用卡積分,再用積分向銀行信用卡中心兑換禮品、消費券、合作方航空里程等,然後將這些物資放在二手平台上轉賣。對於信用卡而言,積分只限於持卡人本人使用,信用卡積分只能歸持卡人所有,如果轉讓給其他持卡人,則構成違規。

近幾年來屢次因違規遭央行處罰

而除了被銀行“拉黑”,近幾年來拉卡拉及其分公司還多次遭到監管部門的處罰。據不完全統計,自2016年3月以來,近5年的時間裏拉卡拉已經9次遭到央行或其分支機構的處罰。

2016年3月15日,央行發佈處罰決定,認為拉卡拉存在未落實特約商户實名制的問題,要求加強分支機構管理,並責令其自上述通報發佈之日起一年內有序停止在寧波市的銀行卡收單業務拉卡拉寧波分公司按照上述通報要求進行積極整改。

2016年10月25日,央行福州中心支行公佈處罰決定,認為拉卡拉福建分公司未按規定開展相關業務。因此對拉卡拉福建分公司處以25萬元罰款、對1名相關責任人員處2萬元罰款。

2016年12月22日,央行合肥中心支行也對拉卡拉發出警告,稱拉卡拉安徽分公司違反銀行卡收單業務相關法律制度規定。

2018年2月14日,央行杭州中心支行公佈處罰決定,稱拉卡拉浙江分公司存在未按規定建立有關制度辦法或風險管理措施的情況、存在危害支付服務市場的違規行為的情況,因此對其處以1萬元罰款、3萬元罰款。

2018年9月4日,央行長沙中心支行公佈處罰決定,稱拉卡拉湖南分公司存在對商户實名制落實不到位等情況,違反了銀行卡收單業務的相關規定。要求其限期改正並處以1萬元罰款。

2018年12月18日,央行哈爾濱中心支行公佈處罰決定,拉卡拉黑龍江分公司存在未及時將商户資料上傳至收單管理系統等情況,違反了銀行卡收單業務的相關規定。對其處以3萬元罰款。

2018年12月24日,央行武漢分行公佈處罰決定,拉卡拉湖北分公司存在對商户實名制管理不到位等情況,違反了銀行卡收單業務的相關規定。對其處以5.2萬元罰款。

2019年1月16日,央行南京分行公佈處罰決定,稱拉卡拉江蘇分公司存在商户巡檢不到位等情況,違反了銀行卡收單業務的相關規定。對其處以4萬元罰款。

2021年1月4日,央行南寧中心官網行政處罰信息顯示,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拉卡拉”)廣西分公司因業務違規收央行3萬元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