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財險等六家機構接管期延長一年 接管組成員五個月前曾有調整

財聯社(北京,記者 王宏)訊,銀保監會今日公告,依據相關規定,延長天安財險、華夏人壽、天安人壽、易安財產、新時代信託、新華信託六家機構接管期限一年,自2021年7月17日起至2022年7月16日止。

銀保監會表示,實施接管以來,各接管組積極推進現場檢查、清產核資工作,基本摸清了風險底數。為進一步推進風險處置工作,儘早化解金融風險,銀保監會決定依法延長接管期限一年。

為進一步推進風險處置

銀保監會方面稱,2020年7月17日,中國銀保監會決定對天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等六家機構實施接管,接管期限自2020年7月17日起至2021年7月16日止,可依法適當延長。

銀保監會方面表示,實施接管以來,各接管組恪盡職守,勤勉盡責,積極推進現場檢查、清產核資工作,基本摸清了風險底數,維持了公司日常運轉,避免了金融風險擴大和經營狀況惡化,最大限度保護了保險活動當事人、信託投資人的合法權益。

銀保監會方面還表示,為進一步推進風險處置工作,儘早化解金融風險,切實維護金融穩定,中國銀保監會決定依法延長接管期限一年。延長接管期間,各接管組職權和接管實施辦法不變,將繼續依法履行職責。

接管組成員年初曾有調整

財聯社記者注意到,今年2月10日,銀保監會曾公告稱,調整易安財險、天安人壽、天安財險、新華信託等四個接管組組長、副組長人選。

具體來看,易安財險接管組組長由李有祥同志調整為鄒飛同志。天安人壽接管組增補一名副組長,由姚渝同志擔任。天安財險接管組增補一名副組長,由賀竹君同志擔任。新華信託接管組副組長由金利佳同志調整為黎光榮同志。

此前在接管六家機構時,銀保監會方面表示接管是由於天安財險、華夏人壽、天安人壽、易安財險四家保險機構存在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規定的經營行為,觸發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的接管條件;新時代信託、新華信託兩家信託機構存在違法違規經營行為,觸發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三十八條和《信託公司管理辦法》第五十五條規定的接管條件。為保護保險活動當事人、信託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共利益,銀保監會決定依法接管天安財險等六家機構。

對於託管組的工作原則,銀保監會表示,一是堅持依法合規,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開展接託管工作。二是堅持維護穩定,保持公司正常運行,保護保險活動當事人、信託當事人合法權益。三是堅持分類施策,根據每家公司的不同風險,採取不同的化解方式。四是堅持市場化,發揮專業中介機構作用,努力推動被接管機構市場化重組。五是堅持守住底線,確保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

銀保監會還曾表示,託管組將嚴格依照接管組要求,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公正履行託管職責,全力幫助被託管機構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健全內控體系,規範經營管理,為客户提供優質服務。託管機構與被託管機構之間建立利益衝突“防火牆”,不爭搶客户資源,不發生不當關聯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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