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要保護好、修復好綠水青山,離不開金融的精準支持。近日,36家中資銀行業金融機構、24家外資銀行及國際組織共同發佈了《銀行業金融機構支持生物多樣性保護共同宣示》,提出7項具體舉措,正是為了充分探索和開發銀行業金融機構投資生物多樣性潛力,為實現生態友好、可持續、綠色、包容的發展發揮金融支持作用。
生物多樣性與經濟發展之間有着密切的聯繫。生物多樣性不僅是人類社會生產和發展的基礎,也是金融系統賴以存續的根基。世界經濟論壇(WEF)2020年發佈的報告提到,2019年,全球經濟中有近44萬億美元的經濟價值,適度或高度依賴自然及生態系統,相當於當年全球GDP的一半以上。一旦出現生物多樣性喪失,必然將對社會經濟與金融穩定性形成巨大沖擊。
生物多樣性的喪失風險已經成為全球最大的風險之一,而金融對生物多樣性的保護卻遠遠不夠。有研究機構測算,全球範圍內生物多樣性保護的資金缺口高達7000億美元。為了防範生物多樣性喪失引發的風險,必須重新配置現有的金融資源,促進生物多樣性保護融資,支持生態修復與可持續發展。
作為建設了完善綠色金融發展頂層設計的國家之一,我國近年來已將生物多樣性保護納入支持範疇,制定並及時更新了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戰略。在《綠色產業指導目錄》(2019年版)和《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2020年版)中,生物多樣性保護、生態修復均被納入支持的綠色項目。在今年4月份,中辦、國辦聯合印發《關於建立健全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的意見》提出要加大綠色金融支持力度,明確加快完善政府主導、企業和社會各界參與、市場化運作、可持續的生態產品價值實現路徑,着力構建綠水青山轉化為金山銀山的政策制度體系。
在政策引導之下,銀行業金融機構尤其是國有大型銀行紛紛發力綠色金融業務,為保證生態系統穩定積極提供各類金融方案。比如,加大資金投入、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推動生物多樣性保護和生態修復;在提供項目融資的過程中引導約束企業經營行為,做好自身風險防範;實施環保“一票否決”制度,將氣候與生物多樣性風險融入信貸業務全流程管理,將生物多樣性審查作為項目評估的前置程序等。
金融機構在生物多樣性保護和生態產品價值實現中大有可為。目前,從具體實踐來看,在保護生物多樣性過程中,金融機構發揮的作用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在支持企業融資項目的過程中防範生物多樣性風險;二是支持生態環境改善類型的項目,從而促進生物多樣性保護或恢復。
相關業務還有很大的拓展空間。如金融機構還可以加強與生物多樣性專業機構合作,探索如何通過綠色金融實現生物多樣性保護的協同增效。另外,由於生物多樣性保護項目公益性較強,財務回報週期長,對資本缺乏吸引力。除了推動國有大型銀行積極參與之外,監管部門還應發揮引導作用,鼓勵各類金融機構加大對生物多樣性保護的產品創新和交易,以及可以通過建立特定的生物多樣性保護基金等措施,平衡項目後期風險和收益,引導更多金融機構和資本的參與等。
良好的生態環境既是自然財富,也是經濟財富。金融要在守護綠水青山中發揮支撐之力,為經濟社會發展積蓄源源不斷的潛力和後勁。(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陸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