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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元股份定增募不超9.4億獲證監會通過 中泰證券建功

由 圖門耘 發佈於 財經

  中國經濟網北京6月21日訊 昨日晚間,豐元股份(002805.SZ)發佈公告稱,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獲得中國證監會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通過。 

    

  2022年1月13日,豐元股份發佈《2022年度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預案》。本次非公開發行對象為包括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趙光輝在內的不超過35名的發行對象。其中,趙光輝承諾認購金額不低於3000萬元且不超過9000萬元(均含本數),同時認購的股份數量不超過公司已發行股份的2%。即如趙光輝按前述約定全額認購公司本次發行的股份將導致最近十二個月內增持股份數超過公司已發行股份的2%,則趙光輝認購本次發行的股份數以公司已發行股份的2%為限。 

  除趙光輝外,其他的發行對象範圍為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保險機構投資者、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及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資者。除趙光輝以外其他發行對象由董事會根據股東大會授權在本次非公開發行申請獲得中國證監會的核準文件後,按照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根據申購報價情況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協商確定。本次非公開發行的所有發行對象均以現金方式認購。 

  本次發行的定價基準日為發行期首日,定價原則為:發行價格不低於發行期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80%。最終發行價格由董事會根據股東大會授權在本次非公開發行申請獲得中國證監會的核準文件後,按照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則,根據競價結果與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協商確定。若公司股票在定價基準日至發行日期間有除權、除息行為,本次非公開發行價格將做相應調整。趙光輝接受根據競價結果確定的最終發行價格且不參與競價。 

  本次非公開發行擬發行A股股票數量不超過5337.97萬股(含本數),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數量上限未超過本次發行前公司總股本的30%。最終發行數量由董事會根據股東大會的授權、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及實際認購情況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協商確定。若公司股票在關於本次非公開發行的董事會決議公告日至發行日期間有除權、除息行為,本次非公開發行的股票數量將做相應調整。 

  本次非公開發行完成後,趙光輝認購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18個月內不得轉讓。除趙光輝外,其他發行對象認購股份自本次發行結束之日起6個月內不得轉讓。 

  本次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94000萬元,扣除發行費用後將用於“年產5萬噸鋰電池磷酸鐵鋰正極材料生產基地項目”和“補充流動資金項目”。 

    

  本次非公開發行的發行對象中包含趙光輝,趙光輝為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長,因此趙光輝為公司的關聯方,其參與本次發行的認購構成關聯交易。除趙光輝外,本次發行尚未確定其他發行對象,最終是否存在因其他關聯方認購本次非公開發行的股份而導致本次交易構成關聯交易的情形,將在發行結束後公告的《發行情況報告書》中予以披露。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總股本為17793.22萬股,趙光輝持有5961.71萬股,佔公司總股本的33.51%,為公司的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根據本次非公開發行方案,本次發行完成後,按發行股份上限(發行前總股本的30%)測算,雖然趙光輝的持股比例預計將有所下降,但仍為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本次發行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 

  豐元股份表示,本次非公開發行將有效滿足公司當前項目建設的資金需求,促進公司主要產品的產能擴張,有利於增強公司資本實力,提升公司盈利能力,降低財務風險;有利於公司不斷鞏固和提升在鋰電池正極材料領域的綜合競爭力,更好地回報廣大投資者。 

  2022年5月21日,豐元股份發佈的《關於山東豐元化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文件反饋意見的回覆(更新2021年年報)》顯示,本次發行保薦機構為中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為陳春芳、倉勇;會計師事務所為大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