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擬明年起對玻璃飲料容器供應商徵收循環再造費

  中新社香港11月3日電 (記者 劉大煒)香港特區立法會3日通過相關決議,擬向飲料玻璃容器供應商徵收循環再造費。特區政府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當日表示,準備於2023年第一季度開始接受供應商的登記、豁免及容器廢物處置牌照的申請,並期望在2023年第二季度全面實施。

  根據決議,供應商可依規向特區政府環保署署長提出申請、要求登記,定期呈報分發和耗用玻璃容器的數字,並繳付循環再造徵費。玻璃容器的循環再造徵費按容量計為每公升0.98港元。

  目前,已經有部分本地飲料製造商安排收集其飲料產品玻璃容器,並在清洗及消毒後重復使用。該部分供應商可以向特區政府環保署署長提交“減少容器廢物計劃”申請豁免,申請時需繳納9250港元申請費用,並詳述回收再使用或循環再造玻璃飲料容器的安排。環保署會評估計劃是否切實可行,以及有關容器的回收再使用或循環再造的安排是否符合環保要求。

  該議案獲得當日大多數立法會議員支持。對此,謝展寰表示,會密切關注相關措施的執行情況,並於措施實施後三年後檢討成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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