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見!這家農商行要“一分為二”,為何?

罕見!這家農商行要“一分為二”,為何?

蒼南農商銀行擬分拆為兩家銀行,分立事項已獲得政府主管部門的批准。

業內人士指出,本次拆分更多是由於行政區劃發生變化,而並非銀行自身的經營問題。

一則農商行將“一分為二”的消息備受市場關注。

近日,浙江蒼南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蒼南農商行”)發佈公告稱,擬分立為浙江蒼南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龍港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分立事項已獲得政府主管部門的批准。

罕見!這家農商行要“一分為二”,為何?

在中小銀行合併重組浪潮之下,這家銀行為何“逆勢”而為?

對此,業內人士指出,蒼南農商行本次拆分更多是由於行政區劃發生變化,而並非銀行自身的經營問題。

銀行“一拆為二”

2月24日,龍港農商銀行組建工作實施小組發佈的《關於召開浙江龍港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創立大會暨第一次股東大會的通知》顯示,目前,龍港農商行的分立籌備申請已獲浙江銀保監局的批准,並將於3月16日召開龍港農商行創立大會暨第一次股東大會。

從會議內容來看,審議主要包括《創立大會暨第一次股東大會工作人員建議名單》、《浙江龍港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浙江龍港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未來三年戰略發展規劃(草案)》等多項議案。

據瞭解,此次分立將採取存續分立方式,原蒼南農商行分立後存續,註冊資本金減為9.94億元;新設公司註冊資本金為3.31億元。

同時,原蒼南農商行的債權債務,將由分立後的蒼南農商行和龍港農商行根據《公司存續分立協議》分別享有、承擔,對債務互負連帶責任。

所謂存續分立,又稱派生分立,主要指一個公司將一部分財產或營業依法分出,成立兩個或兩個以上公司的行為。在存續分立中,原公司繼續存在,原公司的債權債務可由原公司與新公司分別承擔,也可按協議由原公司獨立承擔。新公司取得法人資格,原公司也繼續保留法人資格。

公開資料顯示,浙江蒼南農商行成立於2005年6月,由蒼南縣農村信用社改制而來,現轄營業網點53家,控股村鎮銀行2家、股權投資2家。截至2020年9月末,浙江蒼南農商行總資產為429.78億元,不良貸款率為0.75%,資本充足率為16.41%。

行政區劃變化所致

在中小銀行合併重組浪潮之下,這家銀行為何“逆勢”而為?

民盟上海市委金融委員會委員遊春對《國際金融報》記者表示,蒼南農商行此次拆分更多是由於行政區劃發生調整,而並非銀行自身的經營問題。“龍港鎮獲批撤鎮設市後與蒼南縣同級,按照農村金融機構的佈局,每個縣會有個農商行或農信社,這不過是蒼南農商行將以前在龍港鎮轄區範圍內的網點,獨立分設成為龍港農商行”。

招聯金融首席研究員、復旦大學金融研究院兼職研究員董希淼也表示,“農商行主要服務區域就是縣域,所以新的縣級市成立,從服務的角度來説,希望有一家新的農商行。”

早在2019年8月,國務院批准同意撤銷龍港鎮,設立縣級龍港市,龍港市由浙江省直轄,温州市代管;2019年9月25日,龍港市正式揭牌成立。彼時,便有市民曾在温州市網絡問政平台詢問:“在龍港行政區域內會佈局縣級架構的龍港農商行嗎?或者還是由蒼南農商行繼續提供蒼南、龍港兩個行政區域的金融服務?”

關於拆分,蒼南農商行工作人員也對媒體回應稱,主要是由於蒼南縣龍港鎮將撤鎮設市,龍港市需要設立一家獨立的地方法人銀行。對於普通用户來説,目前拆分並不影響銀行業務的辦理。

除了蒼南農商行外,記者瞭解到,江西省九江市也在推進共青農商銀行存續分立德安農商銀行工作。與蒼南農商行分立原因相似,共青農商行存續分立也是受當地行政區域變化影響。

記者 馬嘉辛

編輯 陳偲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1427 字。

轉載請註明: 罕見!這家農商行要“一分為二”,為何?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