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8月13日訊 昨日晚間,杭州安恆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安恆信息,688023.SH)發佈公告稱,公司及相關人員收到浙江證監局警示函。安恆信息於2021年1月8日以1903.13萬元受讓瀋陽愛和信投資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杭州弗蘭科信息安全科技有限公司10.57%的股權,並於2021年1月18日完成了工商變更登記。此次交易,公司未及時履行股東大會審議程序,也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直至 2021年3月21日才披露此次交易信息及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審議的通知。
安恆信息及相關人員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管理辦法(2007年)》第二條、第三條、第三十條和第三十一條的相關規定。公司董事長兼時任總經理範淵、董事會秘書樓晶對上述違規行為應承擔主要責任。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管理辦法(2007年)》第五十八條、第五十九條的有關規定,浙江證監局決定對安恆信息及相關人員分別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