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東網先收裁決書,後再接關注函,國投泰康信託能否順利收回5.12億價款?

財聯社(上海,記者 林漢垚)訊,經過近一年時間,浙江省寧波仲裁委員會(以下簡稱“寧波仲裁委”)最終裁決東方時代網絡傳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ST東網”)向國投泰康信託支付收購價款、罰息等5.12億元。

10月21日,*ST東網公告稱收到寧波仲裁委《裁決書》,裁決*ST東網支付國投泰康信託合夥份額收購價款5.12億元,以及自2019年7月25日起計算的違約金等其他相關費用,並由*ST東網大股東彭朋及韋越萍對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今日,深交所向*ST東網發放關注函,要求*ST東網結合目前貨幣資金、日常經營情況等説明對國投泰康信託的還款安排、還款資金來源、是否存在違約風險,並補充説明該仲裁事項對公司生產經營和財務報表的影響。

截止22日09:34分,*ST東網跌5.22%,報價1.27元,封上跌停板。

據瞭解,在2017年1月份,國投泰康信託與*ST東網、北京安傑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桂林東方時代投資有限公司共同簽署了《寧波梅山保税港區東網安傑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合夥協議》及《寧波梅山保税港區東網安傑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合夥協議之補充協議》(簡稱“《合夥協議》”)以及《合夥企業份額收購協議》、《差額補足協議》。並與彭朋、韋越萍簽訂保證合同,二人對上述合同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但是後來,合夥企業卻未向國投泰康信託分配2019 年2季度的當期收益,*ST東網也未按《合夥企業份額收購協議》的約定向國投泰康信託支付差額補足價款,且未履行《差額補足協議》約定的補足義務。

隨後國投泰康信託根據約定,要求*ST東網提前收購申請人持有的合夥企業全部合夥份額,但*ST東網亦未能向國投泰康信託支付合夥份額收購價款,於是國投泰康信託向寧波仲裁委提起仲裁申請。

據公開資料顯示,國投泰康信託成立於1986年6月,註冊資本26.7億元,國投資本控股有限公司、泰康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悦達資本股份有限公司和泰康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為其四大股東,分別持有61.29%、27.06%、8.20%、3.45%的股份。根據國投泰康信託公開的財務數據,截至今年6月底,其累計營業總收入為8.51億元,實現淨利潤5.78億元,分別同比增長22.9%和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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